[发明专利]一种人行横道实时交通执法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09955.2 | 申请日: | 2017-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455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20 |
发明(设计)人: | 李鹏举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
主分类号: | G08G1/017 | 分类号: | G08G1/017 |
代理公司: | 苏州中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2266 | 代理人: | 赵晓芳 |
地址: | 215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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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人行横道 实时 交通 执法 系统 | ||
1.一种人行横道实时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预警终端、服务端以及远程执法端,所述预警终端内置终端通信模块,所述终端通信模块经由无线通信网络与服务端内置的服务端通信模块建立通信链路,所述服务端通信模块经由无线通信网络与所述远程执法端建立通信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横道实时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警终端包含中央控制模块,所述中央控制模块连接一电阻应变片阈值控制模块,所述电阻应变片阈值控制模块下设一组电阻应变片阵列信号接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人行横道实时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预警终端还包含有与所述中央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的视频监控执法控制模块和激光预警控制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人行横道实时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监控执法控制模块外接至少一台视频监控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人行横道实时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预警控制模块外接至少一台激光警示灯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横道实时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务端设置有与所述中央控制模块通信连接的信号灯管理模块、大数据处理模块、交通日志数据库以及违法取证数据库。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人行横道实时交通执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远程执法端包含违法报警模块和执法处理模块,所述违法报警模块为声光报警器,所述执法处理模块为电子执法仪或智能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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