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快拆杆体有效
申请号: | 201711400169.6 | 申请日: | 2017-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5869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17 |
发明(设计)人: | 王鼎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王鼎瑞 |
主分类号: | F16B17/00 | 分类号: | F16B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许志勇;王宁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快拆杆体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快拆杆体,其包括作动扣件及组合在作动扣件的固定杆件,作动扣件具有容置空间,及用以扣合住第一物体的扣部;固定杆件具有身部,及设置于身部的枢接部,身部活动地结合于容置空间,枢接部于用于结合住第二物体;栓接部,其连结容置空间与身部之间,使作动扣件与固定杆件通过栓接部彼此限位活动;及弹性组件,其顶抵于容置空间与身部之间,使作动扣件与固定杆件通过弹性组件彼此限位活动及回复原位。由此,本发明的快拆杆体能应用成为电路板卡、机壳、机架、抽屉、门窗等物品的连扣及顶出组件,使电路板卡、机壳、机架、抽屉、门窗能够反复组扣与分离。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快拆杆体,尤指一种应用在反复组扣及顶出电路板卡、机壳、机架、抽屉、门窗等物品的快拆杆体设计。
背景技术
一般的电路板卡与机架组合,为了方便电路板卡与机架进行组扣,同时当电路板卡要拆离机架时,能够让电路板卡容易拆卸,通常会选择在电路板卡或机架设有快拆结构。现有的快拆结构设计种类繁多,每一种电路板卡都会有相映的快拆退卡结构。为提供电路板卡与机架等物体能够反复组扣,并能在分离时辅助顶推出电路板卡,本发明积极提出一种快拆杆体的设计。
发明内容
有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缺憾,发明人有感其未臻于完善,遂竭其心智悉心研究克服,凭其从事该项产业多年的累积经验,进而研发出一种快拆杆体,以期达到电路板卡、机壳、机架、抽屉、门窗等物品能与其他物体反复快速组扣与分离的目的。
本发明的目的在提供一种快拆杆体,其借着作动扣件与固定杆件的活动结构设计,致使作动扣件或固定杆件能固定在电路板卡、机壳、机架、抽屉、门窗等物品,并利用作动扣件及(或)固定杆件扣合于其他物体,达到反复快速组扣与分离的目的。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的快拆杆体的较佳技术手段包括:作动扣件及活动组合在该作动扣件的固定杆件,该作动扣件具有容置空间,及用以扣合住第一物体的扣部;该固定杆件具有身部,及设置于该身部的枢接部,该身部活动地结合于该容置空间,该枢接部于该容置空间外用于结合住第二物体;及栓接部,其连结该作动扣件的容置空间与该固定杆件的身部,该作动扣件与该固定杆件通过该栓接部而彼此限位活动;或,该作动扣件具有至少第一推动部、身部及用以扣合住第一物体的扣部;该固定杆件具有容置空间及枢接部,该身部活动地结合于该容置空间,该枢接部活动结合住第二物体;及栓接部,其连结该固定杆件的容置空间与该作动扣件的身部,该作动扣件与该固定杆件通过该栓接部而彼此限位活动;另,该固定杆件具有第二推动部,该第二推动部具有第一推动件或第二推动件,该第一推动件或该第二推动件用以顶推第三物体,使该第二推动部因顶推该第三物体而进行开启、关闭、前进、后退的杠杆位移、旋动位移或限制性位移。
上述的快拆杆体中,还包括弹性组件,其设置于该容置空间,该弹性组件一端顶抵于该容置空间,另一端顶抵于该身部,该作动扣件与该固定杆件通过该弹性组件而彼此限位活动及回复原位。
本发明的另一种快拆杆体,其包括:作动扣件及活动组合在该作动扣件的固定杆件,该作动扣件具有至少一第一推动部、容置空间及用以扣合住第一物体的扣部;该固定杆件具有身部及设置于该身部的枢接部,该身部活动地结合于该容置空间,该枢接部于该容置空间外用于活动结合住第二物体;及栓接部,其连结该作动扣件的容置空间与该固定杆件的身部,该作动扣件与该固定杆件通过该栓接部而彼此限位活动;或,该作动扣件具有至少一第一推动部、身部及用以扣合住第一物体的扣部;该固定杆件具有容置空间及枢接部,该身部活动地结合于该容置空间,该枢接部活动结合住第二物体;及栓接部,其连结该固定杆件的容置空间与该作动扣件的身部,该作动扣件与该固定杆件通过该栓接部而彼此限位活动;另,该固定杆件具有第二推动部,该第二推动部具有第一推动件或第二推动件,该第一推动件或第二推动件于运用时需先回转位移或非回转位移,用以预先存置于第三物体将被顶推或干涉位置的前方、后方或中间的适当位置,使该第一推动件或该第二推动件可以通过回转位移或非回转位移,而用以顶推或干涉第三物体,使该第二推动部进行开启、关闭、前进、后退的杠杆位移、旋动位移或限制性位移。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王鼎瑞,未经王鼎瑞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400169.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