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拉森钢板桩冠梁的安装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1393509.7 | 申请日: | 2017-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186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5 |
发明(设计)人: | 雷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5/04 | 分类号: | E02D5/04;E02D17/04 |
代理公司: | 上海世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20 | 代理人: | 陈颖洁 |
地址: | 200092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拉森钢板桩 内侧钢板 外侧钢板 加强肋 冠梁 对拉螺栓 螺栓孔 伸入 钢筋混凝土 预留螺栓孔 回收利用 现场焊接 钢板桩 可重复 工作量 钢板 焊接 浇筑 交错 倾倒 | ||
本发明涉及一种拉森钢板桩冠梁的安装方法,包括:A、在所述外侧钢板和内侧钢板上分别焊接加强肋,并在所述加强肋内设置螺栓孔,拉森钢板桩顶部预留螺栓孔;B、将外侧钢板放置在拉森钢板桩外侧,并使得外侧钢板的加强肋伸入拉森钢板桩对应的凹槽内,将内侧钢板放置在拉森钢板桩内侧,并使得内侧钢板的加强肋伸入拉森钢板桩对应的凹槽内;C、将对拉螺栓插入对应的螺栓孔内,通过对拉螺栓将所述内侧钢板和外侧钢板与拉森钢板桩连接形成冠梁。本发明可增强钢板桩的整体性,防止出现交错倾倒的现象,同时减少现场焊接工作量,也不需浇筑钢筋混凝土,且冠梁使用完毕后可将两侧钢板重新拆分,并可重复回收利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拉森钢板桩冠梁的安装方法。
背景技术
拉森钢板桩作为一种新型建材,在围堰、大直径管道敷设、临时基坑开挖、挡土墙、堤防护岸等工程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拉森钢板桩施工速度快、施工费用低,且能够重复回收利用,具有显著的环保效果,大量减少了土方开挖量和混凝土使用量,有效地保护了土地资源。拉森钢板桩通过小锁扣互相咬合,具有很好的防水性能。
拉森钢板桩的宽度较小,一般为40~75cm,但钢板桩之间通过锁口连接,并无法保证变形一致,当相邻钢板桩处的地质条件不同或土方开挖不一致时,往往会造成钢板桩交错倾倒。
为增强钢板桩的整体性,一般需在钢板桩内侧焊接牛腿,然后将围檩架设在牛腿上,或在钢板桩顶部浇筑钢筋混凝土冠梁。前者在现场焊接工作量较大,后者在钢板桩使用完毕后需将冠梁凿除,造成三材浪费且需对混凝土进行养护,增长工期。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拉森钢板桩冠梁的安装方法,它可增强钢板桩的整体性,防止出现交错倾倒的现象,同时减少现场焊接工作量,也不需浇筑钢筋混凝土,且在使用完毕后可将两侧钢板拆分,重复回收利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拉森钢板桩冠梁的安装方法,若干块拉森钢板桩通过锁扣连接成一排拉森钢板桩,所述拉森钢板桩冠梁包括位于拉森钢板桩两侧的外侧钢板和内侧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在所述外侧钢板和内侧钢板上分别焊接加强肋,并在所述加强肋内设置螺栓孔,拉森钢板桩顶部预留螺栓孔;
B、将外侧钢板放置在拉森钢板桩外侧,并使得外侧钢板的加强肋伸入拉森钢板桩对应的凹槽内,将内侧钢板放置在拉森钢板桩内侧,并使得内侧钢板的加强肋伸入拉森钢板桩对应的凹槽内;
C、将对拉螺栓插入对应的螺栓孔内,通过对拉螺栓将所述内侧钢板和外侧钢板与拉森钢板桩连接形成冠梁。
进一步地,所述加强肋包括与外侧钢板或内侧钢板焊接的两块加强肋侧板,以及焊接在加强肋侧板端部的加强肋端板,所述加强肋端板上设有螺栓孔,外侧钢板和内侧钢板上与所述加强肋端板螺栓孔对应的位置设置螺栓孔。
进一步地,沿所述一排拉森钢板桩宽度方向,所述加强肋交错焊接在外侧钢板和内侧钢板上。
进一步地,沿所述一排拉森钢板桩的宽度方向,相邻加强肋之间的间距为拉森钢板桩宽度的1~3倍。
本发明通过上述方案特征构成的明显的技术特点,其一,将传统的冠梁拆分为外侧和内侧的钢板,两侧钢板构造相同,单块重量大大减小,吊装、运输及安装更加方便;其二,两侧钢板在钢板桩凹槽的位置设置有加强肋侧板和端板,该加强肋既能增强冠梁的抗弯刚度,又能起到顶紧钢板桩的作用;其三,两侧钢板在加强肋的中心位置预留螺栓孔,可通过对拉螺栓连接紧固;其四,加强肋的间距和尺寸可根据实际应用的钢板桩型号相应调整;其五,在拉森钢板桩顶部预留螺栓孔,与两侧钢板的螺栓孔对应,通过对拉螺栓将拉森钢板桩与两侧钢板形成整体;其六,对拉螺栓紧固时,对位于两侧钢板之间的所有钢板桩都能起到约束作用;其七,根据设计所需要的冠梁高度,可以相应调整钢板宽度;其八,冠梁使用完毕后可将两侧钢板拆分,并可重复回收利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393509.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