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米饭改良剂及其使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1385539.3 | 申请日: | 2017-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2773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9 |
发明(设计)人: | 骆峰;张桉;周自华;董婷婷;马冬月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29/30 | 分类号: | A23L29/30;A23L29/10;A23L7/143;A23B9/26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邹玲 |
地址: | 201210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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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米饭 改良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种米饭改良剂,其特征在于,以重量计其由0.3-90%的乳化剂、1.01-40%的大分子多糖类和1.7-96.8%的小分子糖类组成;
其中,所述乳化剂的HLB值为6-10,所述小分子糖类包含1-2个糖单元结构;
所述乳化剂为改性大豆磷脂、可溶性大豆多糖、阿拉伯胶、单硬脂酸甘油酯、蔗糖脂肪酸酯和失水山梨醇月桂酸酯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大分子多糖类为银耳多糖、果胶、大豆多糖、黄原胶和海藻酸钠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小分子糖类为海藻糖、乳糖、麦芽糖浆、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葡萄糖和果糖中的一种或多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米饭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剂的用量为1.7-26%;
所述大分子多糖类的用量为1.01-26%;
和/或,所述小分子糖类的用量为57-96.39%。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米饭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剂的用量为2.5-25%;
和/或,所述大分子多糖类的用量为1.5-15%;
和/或,所述小分子糖类的用量为60-96%。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米饭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乳化剂的用量为2.6-17%;
和/或,所述大分子多糖类的用量为2.6-10.1%;
和/或,所述小分子糖类的用量为63.9-95.7%。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米饭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米饭改良剂以重量计包括银耳多糖0.1-10%、海藻糖5%-80%、乳糖1%-80%、改性大豆磷脂1%-30%、可溶性大豆多糖0.1%-30%、果胶1%-30%和阿拉伯胶1%-3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米饭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米饭改良剂以重量计包括银耳多糖0.01-10%、海藻糖1.5%-80%、乳糖0.2%-80%、改性大豆磷脂0.1%-30%、可溶性大豆多糖0.1%-30%、果胶1%-30%、阿拉伯胶0.1%-30%和小于90%的麦芽糖浆。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米饭改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银耳多糖以重量计包括70-93%的中性总糖、6-28%的葡萄糖醛酸和0.1-3%的结合蛋白;
所述银耳多糖的平均分子量为85-160万道尔顿;
所述银耳多糖中分子量大于6000道尔顿的银耳杂多糖占90%以上。
8.一种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米饭改良剂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下述步骤:
使用前将所述米饭改良剂的各组分混合均匀,在大米淘洗沥干后加入所述米饭改良剂。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米饭改良剂的用量为所用大米质量的0.2%-5%。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米饭改良剂的用量为所用大米质量的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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