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夹持柔性物料的搬运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1301107.X | 申请日: | 2017-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775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6 |
发明(设计)人: | 吕森华;顾晓春;翁亚运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特恒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J15/00 | 分类号: | B25J15/00;B25J15/08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32104 | 代理人: | 殷红梅 |
地址: | 214142 江苏省无***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夹持 柔性 物料 搬运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机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夹持柔性物料的搬运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于柔性的物料比如泡沫塑料颗粒在生产中需要经过打包、装运、移载的过程,此过程中需要通过搬运装置对其进行夹持搬运,现有技术中的搬运装置包括移行机构和夹持气爪,由于所夹持的柔性材料本身的特性使得气爪在夹持打包后的柔性材料过程中容易加持不牢,物料脱落的情况时有发生。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夹持柔性物料的搬运装置,所述搬运装置能够保证夹持的可靠性。
根据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夹持柔性物料的搬运装置,所述搬运装置为左右对称结构,包括左搬运手指装置和右搬运手指装置,所述左搬运手指装置和右搬运手指装置包括调整底座和设于调整底座上的高度调整板,所述高度调整板上设有滑台,所述滑台上滑动设有气爪,所述气爪包括滑块和和设于滑块上的夹持部,所述滑块通过滑销滑动安装在滑台上,所述夹持部包括主爪部,以及位于主爪部两侧的第一辅爪部和第二辅爪部。
进一步地,所述滑台中设有气缸,所述气缸的活动端连接气爪。
进一步地,所述主爪部通过支撑板安装在滑块上。
进一步地,所述滑块上横向开设有滑槽,所述滑销包括杆部和头部,所述滑销的杆部位于滑块的滑槽中。
从以上所属可以看出,本发明提供的用于夹持柔性物料的搬运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具备以下优点:本发明结构简单,通过辅爪和主爪配合能够保证夹持的可靠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主视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1.左搬运手指装置,2.右搬运手指装置,3.调整底座,4.高度调整板,5.滑台,6.气爪,61.滑块,62.夹持部,612.主爪部,622.第一辅爪部,632.第二辅爪部,7.滑销,71.杆部,72.头部,8.支撑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其中相同的零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使用的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用于夹持柔性物料的搬运装置,所述搬运装置为左右对称结构,包括左搬运手指装置1和右搬运手指装置2,所述左搬运手指装置1和右搬运手指装置2包括调整底座3和设于调整底座3上的高度调整板4,所述左搬运手指装置1和右搬运手指装置2包括调整底座3和设于调整底座3上的高度调整板4,所述滑台5上滑动设有气爪6,所述气爪6包括滑块61和和设于滑块61上的夹持部62,所述滑块61通过滑销7滑动安装在滑台5上,所述夹持部62包括主爪部612,以及位于主爪部612两侧的第辅爪部和第二辅爪部632。所述第一辅爪部622和第二辅爪部632用于辅助主爪部612夹持物料,防止物料脱落。
所述滑台5中设有气缸,所述气缸的活动端连接气爪6。所述主爪部612通过支撑板8安装在滑块61上。所述支撑板8对主爪部612起到加长和支撑的作用,使得主爪部612的一端凸出与第一辅爪部622和第二辅爪部632的一端,使得第一辅爪部622和第二辅爪部632的功能体现出来,在保证夹持牢固度的基础上避免对物料产生破坏。所述滑块61上横向开设有滑槽,所述滑销7包括杆部71和头部72,所述滑销7的杆部71位于滑块61的滑槽中,在滑块61沿滑销7的杆部71滑动时,头部72能够对滑块61起到限位作用。
本发明的工作过程:气缸带动滑块61在滑板上滑动,滑块61带动气爪6伸缩,左搬运手指装置1的主爪部612和右搬运手指装置2的主爪部612靠近,能够夹持物料主体部分,所述左搬运手指装置1的第一辅爪部622和第二辅爪部632以及右搬运手指装置2第一辅爪部622和第二辅爪部632能够夹住物料的边沿,防止物料脱落。
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主旨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无锡特恒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无锡特恒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301107.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