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移动终端及指纹录音操作处理方法、及存储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1711293893.3 | 申请日: | 2017-12-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201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7 |
| 发明(设计)人: | 张兆生;陈兴春;颜春霞;刘明亮;王浩;王善法;梁琰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TCL移动通信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1/65 | 分类号: | H04M1/65;G06F21/32;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268 | 代理人: | 王永文,刘文求 |
| 地址: | 315100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终端 指纹 录音 操作 处理 方法 存储 介质 | ||
1.一种移动终端指纹录音操作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预先在移动终端中设置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与打开录音功能及关闭录音功能的指令对应;
当移动终端在灭屏状态或者解锁状态下,接收到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则控制打开录音功能开始录音;
当录音完毕,移动终端再次接收到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控制结束录音,并将当前的录音文件利用当前指纹加密后保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移动终端指纹录音操作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当前的录音文件利用当前指纹加密后保存之后还包括:
当下次需要打开所述加密后的录音文件时,提示输入验证指纹,当验证通过则控制打开所述录音文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移动终端指纹录音操作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当前的录音文件利用当前指纹加密后保存之后还包括:
当下次需要打开所述加密后的录音文件时,提示输入验证指纹,如果验证不通过则提示无法打开。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移动终端指纹录音操作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先在移动终端中设置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与打开录音功能及关闭录音功能的指令对应步骤具体包括:
预先在移动终端中设置当移动终端在灭屏状态或者解锁状态下,首次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与打开录音功能对应;
预先在移动终端中设置当移动终端在灭屏状态或者解锁状态下,当再次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与关闭录音功能的指令对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移动终端指纹录音操作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时间为3秒。
6.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以及与所述处理器连接的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指纹录音操作处理程序,所述指纹录音操作处理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以下步骤:
预先在移动终端中设置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与打开录音功能及关闭录音功能的指令对应;
当移动终端在灭屏状态或者解锁状态下,接收到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则控制打开录音功能开始录音;
当录音完毕,移动终端再次接收到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控制结束录音,并将当前的录音文件利用当前指纹加密后保存;
所述处理器用于调用所述指纹录音操作处理程序指令。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录音操作处理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当下次需要打开所述加密后的录音文件时,提示输入验证指纹,当验证通过则控制打开所述录音文件,如果验证不通过则提示无法打开。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录音操作处理程序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还实现以下步骤:
预先在移动终端中设置当移动终端在灭屏状态或者解锁状态下,首次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与打开录音功能对应;
预先在移动终端中设置当移动终端在灭屏状态或者解锁状态下,当再次长按指纹按键预定时间的操作指令与关闭录音功能的指令对应。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时间为3秒。
10.一种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存储有指纹录音操作处理程序,所述指纹录音操作处理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移动终端指纹录音操作处理方法的步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TCL移动通信科技(宁波)有限公司,未经TCL移动通信科技(宁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293893.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用于市政污水的水质检测装置
- 下一篇:一种水域污染检测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