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明目功效的即食食品及其制作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88465.1 | 申请日: | 2017-12-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415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8 |
发明(设计)人: | 朱瑞清;杨记宗;王娜;丁柱学;张小春;李文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南瑞药金方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33/00 | 分类号: | A23L33/00;A23P10/4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11344 | 代理人: | 罗东 |
地址: | 650200 云南省昆明市经***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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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明目 功效 即食 食品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具有明目功效的即食食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决明子3-12份、山药6-21份、枸杞子3-15份、黑芝麻3-18份、红米3-55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明目功效的即食食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决明子5-10份、山药10-17份、枸杞子6-12份、黑芝麻6-15份、红米13-4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明目功效的即食食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份数的原料制成:决明子7.5份、山药14份、枸杞子9份、黑芝麻11份、红米29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明目功效的即食食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原料制成:决明子7.5kg、山药14kg、枸杞子9kg、黑芝麻11kg、红米29kg。
5.一种具有明目功效的即食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 净选,按重量配比称取食材,将所称取的食材经手工净选、水选或筛选后除去杂质和残次品,并将食材清洗除去灰尘;
(2) 炒熟炒香,从经过净选的食材中取主材用中火/武火翻炒至有浓郁香气,然后从经过净选的食材中取辅材并混入到主材中用中火/武火继续翻炒至香气四溢为止;
(3) 粉碎,将经炒熟炒香的食材冷却至室温后粉碎至20-300目;
(4) 分装,将经过粉碎的食材分装成30g/袋、50g/袋、80g/袋或100g/袋的内包装;
(5) 加调味品,将调味品装成5g/袋或10g/袋的小包装,置于外包装中;
(6) 成品,将外包装与内包装共同置于同一包装箱/包装盒后即得成品。
6.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具有明目功效的即食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食材包括决明子、山药、枸杞子、黑芝麻和红米,其中决明子、山药和红米为主材,枸杞子和黑芝麻为辅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具有明目功效的即食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调味品为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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