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全新商业模式框架下的消费分红平台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73120.9 | 申请日: | 2017-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449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20 |
发明(设计)人: | 马显贵;陈培杰;林红良;黄章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信分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厦门加减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5234 | 代理人: | 李强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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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全新 商业模式 框架 消费 分红 平台 系统 | ||
1.一种基于全新商业模式框架下的消费分红平台系统,包括消费者、商家和消费分红平台,其特征在于,包括:
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一定金额X的商品,消费分红平台向消费者提供等额的X信积分;
商家按照金额X比例折扣计算得出金额Y,将金额Y返给所述消费分红平台,同时所述消费分红平台向商家提供等额的Y信积分;
所述消费分红平台根据消费者的消费信积分,每日按照一定比例的金额返还给消费者;
所述商家根据积累的信积分划分不同的等级,所述消费分红平台根据不同的等级,每日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商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全新商业模式框架下的消费分红平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消费者根据不同的信积分划分会员等级,所述消费分红平台根据消费者的会员等级按照不同比例的金额返还给消费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全新商业模式框架下的消费分红平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消费者到商家消费所分红的钱不能提现,只能到商家消费。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全新商业模式框架下的消费分红平台系统,其特征在于,若消费者到商家消费所分红的钱提现,需要向消费分红平台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于全新商业模式框架下的消费分红平台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家入驻到消费分红平台系统上或者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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