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及压合模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1268803.5 | 申请日: | 2017-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00237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16 |
发明(设计)人: | 陈世涛;刘峰;王海玲;阮林凡;黄涛;杨雪;李定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1D39/02 | 分类号: | B21D39/02;B21C5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维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梅恒;吴兰柱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压合模 同步 感应 装置 | ||
1.一种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所述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包括托料板(1)、安装板(2)和举升气缸(3),所述安装板(2)设置在压合模的下模座上,所述托料板(1)设置在所述安装板(2)的上方,所述举升气缸(3)设置在所述安装板(2)的下方,所述举升气缸(3)的伸缩杆穿过所述安装板(2)的中间,并固定连接所述托料板(1);
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还包括行程限位杆(4)、第一感应器(5)和第二感应器(6),所述第一感应器(5)的输出端和所述第二感应器(6)的输出端均连接所述举升气缸(3)的控制器;
所述第一感应器(5)和所述第二感应器(6)设置在所述安装板(2)的同一侧,并对称设置在所述举升气缸(3)的两侧;所述第一感应器(5)上设有第一机械开关(7),所述第二感应器(6)上设有第二机械开关(8),所述第一机械开关(7)和所述第二机械开关(8)相对设置;
所述行程限位杆(4)的顶端固定连接所述托料板(1),所述行程限位杆(4)的中部位于所述第一机械开关(7)和所述第二机械开关(8)的中间,所述行程限位杆(4)上设有第一限位块(9)和第二限位块(10),且所述第一限位块(9)位于所述第二限位块(10)的上方;
所述第一限位块(9)与所述第一机械开关(7)呈接触或分离状态,且所述第一限位块(9)与所述第二机械开关(8)呈分离状态;
所述第二限位块(10)与所述第二机械开关(8)呈接触或分离状态,且所述第二限位块(10)与第一机械开关(7)呈分离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块(9)为圆台,且所述第一限位块(9)的小直径端朝下;
所述第一机械开关(7)包括第一旋转臂(71),所述第一旋转臂(71)的第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一感应器(5),所述第一旋转臂(71)的第二端设有第一滚轮(72),所述第一滚轮(72)与所述第一限位块(9)呈接触或分离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块(9)与所述行程限位杆(4)同轴设置,且所述第一限位块(9)上远离所述第一机械开关(7)的一侧为平面,所述平面与所述第二机械开关(8)呈分离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块(9)与所述行程限位杆(4)异轴设置,所述第一限位块(9)的中心轴位于所述第一感应器(5)与所述行程限位杆(4)之间,且所述第一限位块(9)上朝向所述第二机械开关(8)的一侧与所述第二机械开关(8)呈分离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块(10)为圆台,所述第二限位块(10)的小直径端朝上;
所述第二机械开关(8)包括第二旋转臂(81),所述第二旋转臂(81)的第一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感应器(6),所述第二旋转臂(81)的第二端设有第二滚轮(82),所述第二滚轮(82)与所述第二限位块(10)呈接触或分离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还包括两根导向杆(11),两所述导向杆(11)对称设置在所述举升气缸(3)的两侧,各所述导向杆(11)均滑动装配在所述安装板(2)上,且各所述导向杆(11)的顶部均固定连接所述托料板(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其特征在于:各所述导向杆(11)与所述安装板(2)之间均设有导套(1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压合模同步感应举升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块(9)和第二限位块(10)之间的所述行程限位杆(4)上套设有行程限位套(41),所述第一限位块(9)的下端抵靠在所述行程限位套(41)的上端上,所述第二限位块(10)的上端抵靠在所述行程限位套(41)的下端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268803.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