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垃圾焚烧车用固体垃圾焚烧炉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50836.7 | 申请日: | 2017-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363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5 |
发明(设计)人: | 徐际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际华 |
主分类号: | F23G7/00 | 分类号: | F23G7/00;F23G5/16;F23G5/44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冯子玲 |
地址: | 318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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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垃圾 焚烧 固体 | ||
1.一种垃圾焚烧车用固体垃圾焚烧炉,包括焚烧炉本体(1),其特征在于:
所述焚烧炉本体(1)包括主燃室(101)和二燃室(102);所述焚烧炉本体(1)内壁上均匀的设置有耐火水泥层(13);
所述主燃室(101)内设置有炉排(5);所述主燃室(101)内设置有与炉排(5)位置相配合对应的炉渣小车(16);
所述焚烧炉本体(1)的一端侧设置有与主燃室(101)相配合对应的炉门;
所述二燃室(102)内设置有排风风机(10)和辅助风机(11);所述二燃室(102)内固定有燃烧器(12);所述二燃室(102)内设置有与辅助风机(11)相配合对应的阀门;
所述焚烧炉本体(1)上设置有与二燃室(102)的排烟管道(9)相连通的升降烟囱(7);所述焚烧炉本体(1)上设置有与二燃室(102)相连通的透气窗(703);
所述焚烧炉本体(1)上设置有与二燃室(102)相配合对应的第四炉门(6);所述第四炉门(6)上设置有热电偶(6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车用固体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
所述炉门包括第一炉门(3)、第三炉门(303)、炉门边框(306);所述炉门边框(306)内设置有炉门加强板(301);
所述第一炉门(3)通过第二铰座(305)铰接在焚烧炉本体(1)上;所述第一炉门(3)的位置与炉排(5)的位置相配合对应;所述第一炉门(3)上设置有若干第一手轮(304);所述第一炉门(3)上铰接有第二炉门(302);
所述第三炉门(303)通过第一铰座(2)铰接在焚烧炉本体(1)上;所述第三炉门(303)的位置与炉渣小车(16)的位置相配合对应,所述第三炉门(303)上设置有若干第一手轮(304);
所述第一炉门(3)和第三炉门(303)分别通过第一手轮(304)旋紧在炉门边框(306)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车用固体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
所述辅助风机(11)包括第一进风管(8)、第二进风管(801)、第三进风管(802)和辅助风机排风管(19);
所述阀门包括第一阀门(15)、第二阀门(1501)和第三阀门(1502);
所述第一阀门(15)与第一进风管(8)相配合设置;所述第二阀门(1501)与第二进风管(801)相配合设置;所述第二阀门(1501)与第二进风管(801)相配合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车用固体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风风机(10)包括排风机排风管(17);所述排风机排风管(17)的位置与排烟管道(9)的位置相配合对应;
所述主燃室(101)和二燃室(102)通过一连通管道(14)相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车用固体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炉门(6)铰接在焚烧炉本体(1)上;所述第四炉门(6)通过第二手轮(602)旋紧在焚烧炉本体(1)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车用固体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
所述焚烧炉本体(1)的外侧面上均匀的固定有若干吊环(4);所述吊环(4)与焚烧炉本体(1)相配合处设置有加强板(401);
所述焚烧炉本体(1)的炉壁上均匀的设置有若干第一加强筋(18)。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车用固体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12)通过法兰固定在二燃室(102)内。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车用固体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渣小车(16)包括车箱(1601);所述车箱(1601)的一端侧设置有拉手(1602);所述车箱(1601)的底面设置有车轮(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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