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直升机VNE告警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1247044.4 | 申请日: | 2017-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45589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1 |
发明(设计)人: | 周灵玲;胡士媛;徐玉貌;邱良军;李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64D43/02 | 分类号: | B64D4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航信高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26 | 代理人: | 高原 |
地址: | 333001 ***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直升机 vne 告警 方法 | ||
1.一种直升机VNE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一、判断飞行状态中的直升机是否处于有动力状态,是则进行步骤二;否则,进行步骤五;
步骤二、判断在有动力状态下的密度高度是大于等于2000m还是小于2000m;大于等于2000m则进行步骤三;小于2000m则进行步骤四;
步骤三、根据如下公式(1)计算得到有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V2:
V2=k1×V1+b1 (1);
其中,k1、b1为校正空速换算公式系数;V1是校正空速,采用如下公式(2)计算得到:
其中,σ为密度比,V是真空速,采用如下公式(3)计算得到:
其中,为2000m密度高度时的真空速;Hd为密度高度,单位为m;
步骤四、根据上述公式(1)计算得到有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V2,其中,真空速V是根据如下公式(4)计算得到:
其中,V有动力临界为有动力临界不可超越速度;Gw为实际飞行重量;Gw基准为飞行前输入的初始重量;
步骤五、判断在无动力状态下的密度高度是大于等于2000m还是小于2000m;大于等于2000m则进行步骤六;小于2000m则进行步骤七;
步骤六、根据如下公式(5)计算得到无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V5:
V5=k2×V4+b2 (5);
其中,k2、b2为校正空速换算公式系数;V4是校正空速,采用如下公式(6)计算得到:
其中,V3是真空速,采用如下公式(7)计算得到:
其中,为2000m密度高度时的真空速;
步骤七、根据上述公式(5)计算得到无动力状态下的不可超越速度V5,其中,真空速V3是根据如下公式(8)计算得到:
其中,V无动力临界为无动力临界不可超越速度;
步骤八、对所述步骤三、步骤四、步骤六以及步骤七中计算得到的不可超越速度进行判断,其中:
当计算得到的不可超越速度大于VNE-10km/h且小于VNE时,直升机综合显示系统发出第一告警信号,其中,VNE为标准不可超越速度;
当计算得到的不可超越速度大于VNE时,直升机综合显示系统发出第二告警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升机VNE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八还包括:
当计算得到的不可超越速度大于VNE+3km/h时,综合显示系统判断并输出速度超VNE音响警告给语言告警器,由语言告警器反复发出“速度超VNE”语音进行告警,直至速度减小到小于VNE+3km/h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升机VNE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八中,第一告警信号为在飞行画面、垂直画面中显示黄色“VNE”提示;第二告警信号为在飞行画面、垂直画面中面显示红色“VNE”闪烁。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直升机VNE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四和步骤七中,实际飞行重量Gw采用如下公式(9)得到:
GW=G0-GF0+GF1 (9);
其中,G0为直升机初始重量,单位kg;GF0为机内油箱的初始总油量,单位kg;GF1为飞行过程中某一时刻机内油箱的总油量,单位kg。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未经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247044.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