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高温高压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试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711228919.6 | 申请日: | 2017-1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9444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6 |
| 发明(设计)人: | 刘振翼;李鹏亮;李明智;赵耀;李璇;吴青云;郑登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理工大学 |
| 主分类号: | G01N25/54 | 分类号: | G01N25/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郑越 |
| 地址: | 100081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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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高温 高压 可燃 气体 爆炸 极限 测试 装置 | ||
1.一种高温高压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高温高压反应机构(1),具有允许增压后的可燃气体和空气分别注入的第一开口(11)和第二开口(12),还包括用于对增压后的所述可燃气体和空气加热的加热结构(4)以及用于点燃增压加热后的所述可燃气体和空气的点火结构(5);
可燃气体注入机构(2),包括对可燃气体进行增压的第一增压结构(21)和用于储存增压后的可燃气体的第一贮罐(23),从所述第一贮罐(23)输出的增压后的可燃气体经所述第一开口(11)注入所述高温高压反应机构(1)中;
空气注入机构(3),包括对空气进行增压的第二增压结构(31)和用于储存增压后的空气的第二贮罐(33),从所述第二贮罐(33)输出的增压后的空气经所述第二开口(12)注入所述高温高压反应机构(1)中;
所述可燃气体注入机构(2)还包括与所述第一增压结构(21)连通的第一空气压缩结构(22),经所述第一空气压缩结构(22)压缩后的空气驱动所述第一增压结构(21)将可燃气体注入所述第一贮罐(23)中,并在所述第一贮罐(23)中形成可燃气体的高压状态;所述空气注入机构(3)还包括与所述第二增压结构(31)连通的第二空气压缩结构(32),经所述第二空气压缩结构(32)压缩后的空气驱动所述第二增压结构(31)将空气注入所述第二贮罐(33)中,并在所述第二贮罐(33)中形成空气的高压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高压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第一增压结构(21)和所述第一贮罐(23)同时连通的可燃气体储气瓶(2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高压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贮罐(23)上的第一压力调节结构(2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温高压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所述第二增压结构(31)和所述第二贮罐(33)同时连通的空气储气瓶(34)。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温高压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二贮罐(33)上的第二压力调节结构(35)。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高温高压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可燃气体注入机构(2)和所述高温高压反应机构(1)的第一开口(11)之间还设置有用于调节增压后的所述可燃气体的注入量的流量控制器(6);所述高温高压反应机构(1)还包括用于控制其内部压力的安全保护结构(15),所述安全保护结构(15)与所述加热结构(4)连接,以在所述高温高压反应机构(1)内部的压力达到预设值时控制所述加热结构(4)停止工作。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高温高压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分别与所述高温高压反应机构(1)、可燃气体注入机构(2)以及空气注入机构(3)信号连接的数据采集机构(7);在所述第一增压结构(21)和第二增压结构(31)的入口处还安装有用于过滤所述可燃气体和空气中的杂质的过滤器(8)。
8.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高温高压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温高压反应机构(1)为高强钛合金材质,最大工作压力为35MPa,所述第一增压结构(21)和第二增压结构(31)输出的最大工作压力为50MPa,所述第一贮罐(23)和第二贮罐(33)均为不锈钢材质,最大工作压力为6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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