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13906.1 | 申请日: | 2017-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813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06 |
发明(设计)人: | 潘小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南宁桂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21/10 | 分类号: | C22C21/10;C22C1/03;C22C1/06;C22F1/053 |
代理公司: | 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223 | 代理人: | 关文龙 |
地址: | 530000 广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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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稀土 改性 铝合金 材料 | ||
1.一种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质量百分比的原料:锌3.2%-5.6%、镁0.02%-0.18%、铜0.03%-0.7%、锰0.1%-0.3%、镍0.1%-0.29%、锆0.1%-0.9%、钛1.5%-1.8%、铁0.4%-0.8%、铬0.02%-0.06%、稀土元素1.2%-3%、精炼剂0.8%-1.5%、月桂醇硫酸钠0.6%-1.2%、晶粒细化剂2%-3.2%,其余为铝。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稀土元素以重量份为单位,包括以下原料:镧1.5-2.5份、镨1-2份、钕0.5-1.2份、镝0.6-0.9份、钬1.2-1.8份、镱0.3-0.9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稀土元素以重量份为单位,包括以下原料:镧2份、镨1.6份、钕0.9份、镝0.8份、钬1.7份、镱0.8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精炼剂以重量份为单位,包括以下原料:氟化钠18-25份、石墨烯10-15份、氟化钙6-12份。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精炼剂以重量份为单位,包括以下原料:氟化钠122份、石墨烯14份、氟化钙9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晶粒细化剂以重量份为单位,包括以下原料:铝-镍-锰-铜-镧合金中间体10-18份、铝-钛-锆-铈合金中间体4-9份。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晶粒细化剂以重量份为单位,包括以下原料:铝-镍-锰-铜-镧合金中间体15份、铝-钛-锆-铈合金中间体6份。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铝-镍-锰-铜-镧合金中间体以重量份为单位,包括以下原料:铝60-80份、镍2-5份、锰4-8份、铜2-5份、镧1-1.6份。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铝-镍-锰-铜-镧合金中间体以重量份为单位,包括以下原料:铝70份、镍4份、锰6份、铜3份、镧1.5份。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稀土改性铝合金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铝-钛-锆-铈合金中间体以重量份为单位,包括以下原料:铝40-75份、钛1.8-2.5份、锆1-1.5份、铈0.5-0.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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