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以挖掘机为载体的苗木夹取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09708.8 | 申请日: | 2017-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878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3 |
发明(设计)人: | 周芳蓉;陆兵;代克岩;李懿玮;董晓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G23/04 | 分类号: | A01G23/04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32104 | 代理人: | 曹祖良 |
地址: | 214135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无锡***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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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挖掘机 载体 苗木 装置 | ||
1.一种以挖掘机为载体的苗木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夹爪连接器(1)、夹爪旋转盘(2)、动力夹爪(3)、辅助夹爪(4)和动力油缸(5);
所述夹爪连接器(1)一端连接夹爪旋转盘(2),所述夹爪旋转盘(2)边沿对称设置有两个支撑臂,所述支撑臂(6)与动力夹爪(3)铰接;
在夹爪旋转盘(2)上设置有动力油缸(5),所述动力油缸(5)的伸缩杆与动力夹爪(3)连接,所述动力夹爪(3)能够通过动力油缸(5)驱动夹紧,动力夹爪内部设置有辅助夹爪(4),辅助夹爪(4)与动力夹爪(3)通过连接杆(8)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挖掘机为载体的苗木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动力夹爪(3)包括第一夹爪(3.1)和第二夹爪(3.2),所述第一夹爪和第二夹爪对称设置并通过铰轴(7)铰接于支撑臂(6)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以挖掘机为载体的苗木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爪(3.1)和第二夹爪(3.2)均包括夹爪支架(9)和张开部(10),所述夹爪支架(9)与张开部(10)一体成型。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挖掘机为载体的苗木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夹爪(4)分别设置在第一夹爪(3.1)和第二夹爪(3.2)的内部,
所述辅助夹爪(4)包括连接部(4.1)和夹取部(4.2),所述夹取部(4.2)表面设置有多个仿形凹槽(4.3)。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挖掘机为载体的苗木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仿形凹槽(4.3)内设置有硅胶块(4.4)。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挖掘机为载体的苗木夹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夹爪(3)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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