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碳氢化合物的卤化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05015.1 | 申请日: | 2013-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473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8 |
发明(设计)人: | 拉克斯维尔·扎斯拉;尼纳德·迪帕克·茵格勒;普拉迪普·帕瑞斯·卡帕迪尔;普拉第普·曼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来斯实业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F8/22 | 分类号: | C08F8/22;C07C17/10;C07C19/075;C07C17/14;C07C22/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00 | 代理人: | 葛强;周锐 |
地址: | 印度马哈拉***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碳氢化合物 卤化 | ||
1.碳氢化合物卤化工艺;所述工艺由以下步骤构成:
i.将碳氢化合物以泥浆或溶液的形式引入反应器内;
ii.通过净化工具在反应器内净化卤素;
iii.用反应器内的中置搅拌器搅拌碳氢化合物和经净化的卤素;及
iv.用一排固态光发光装置发出的波长为390至789nm的光线照射经搅拌的物料持续在预设期限内以获得卤代烃,
其中一排固态光发光装置至少位于以下某一个位置:反应器外、反应器内及嵌入反应器壁内,
其中,在将卤素引入反应器之前或之后搅拌碳氢化合物;及
其中,所述工艺将会在惰性气体中执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搅拌步骤以200至850rpm的速度在5至60分钟的期限内进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预设期限在2至12小时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一排固态光发光装置设在反应器外,距反应器外壁0.2至12厘米,最好在0.5至4厘米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从一排固态光发光装置内照射经搅拌的物料这个步骤包括将光速引导到工艺操作反应器的反应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还包括实施第(ii)步之前在40至90度范围内对碳氢化合物进行加热的步骤。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至少应从由至少一个C-H基团、聚合物、脂肪烃及芳香烃构成的复合物基团中选出一种碳氢化合物;
其中碳氢化合物至少为一种从由聚氯乙烯、聚烯烃、聚酯及顺丁橡胶构成的基团中选出的聚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碳氢化合物为聚氯乙烯,该工艺涉及对聚氯乙烯的有效卤化。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中应在通过固态光发光装置进行光辐射之后从氯、溴及释放氯自由基或溴的卤化物中选出卤素。
10.一种碳氢化合物卤化设备,这种设备由反应器、将液体通入反应器的净化工具、一个中置搅拌器及一排固态光发光装置构成。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包括将光线从固态光发光装置引入到反应器反应区的引导工具。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应从发光二极管(LED)、激光器、有机电致发光材料、无机电致发光、有机LED及无机LED等组合内至少选出一样作为固态光发光装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发出波长为390至780nm光线的光源为一排固态光发光装置,至少位于以下某一个位置:反应器外、反应器内及嵌入反应器壁内。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一排固态光发光装置设距反应器外壁0.2至12厘米,最好在0.5至4厘米之间。
15.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中反应器采用玻璃壁且透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瑞来斯实业公司,未经瑞来斯实业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205015.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