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锂离子动力电池分选方法和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711197185.X | 申请日: | 2017-11-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5175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18 |
| 发明(设计)人: | 刘爱菊;吴建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1R31/387 | 分类号: | G01R31/387 |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长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19 | 代理人: | 段晓微;叶美琴 |
| 地址: | 23000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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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锂离子 动力电池 分选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锂离子动力电池分选方法和系统,包括:将电池以1C倍率进行充放电测试,记录放电容量C1、C2…Cn,将电池充满电,并在第一预设温度环境下放置M天后,对电池补电,直到电池的SOC容量均为100%,记录补电容量Cx1、Cx2…Cxn,将电池充满电,在第二预设温度环境下放置Z天后,对电池放电,直到电池的SOC容量均为0%,记录放电容量Cy1、Cy2…Cyn,计算不可逆自放电容量δC1、δC2…δCn,其中,δCi=Ci‑Cxi‑Cyi,计算Cx1、Cx2…Cxn平均值Cavg和标准差σC,计算δC1、δC2…δCn平均值δCavg和标准差σδC,将Cx1、Cx2…Cxn与(Cavg‑3σC,Cavg+3σC)比较,将δC1、δC2…δCn与(δCavg‑3σδC,δCavg+3σδC)比较,综合两次比较结果判断C1、C2…Cn对应的电池是否合格。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池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锂离子动力电池分选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锂离子动力电池,在一定温度下,保存设定时间后,电池的容量会损失一部分,这就是电池自放电容量。从自放电对电池性能的影响,可以将自放电分为两类:一、可逆自放电,自放电损失容量能够可逆得到补偿的自放电;二、不可逆自放电,自放电损失容量无法可逆补偿的自放电。如果将可逆自放电和不可逆自放电综合在一起筛选电池的自放电,虽然电池组出厂时一致性非常好,随着电池组的使用,因可逆自放电和不可逆自放电引起的差异越来越大,最终导致电池组一致性变差。
发明内容
基于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锂离子动力电池分选方法和系统;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锂离子动力电池分选方法,包括:
S1、将n个电池以1C倍率进行充放电测试,并记录n个电池的放电容量C1、 C2…Cn;
S2、将n个电池充满电,并在第一预设温度环境下放置M天;
S3、在n个电池温度恢复至常温时,对n个电池进行1C补电,直到n个电池的SOC容量均为100%,并记录n个电池的补电容量Cx1、Cx2…Cxn,所述Cx1、Cx2… Cxn为n个电池的可逆自放电容量;
S4、将n个电池充满电,并在第二预设温度环境下放置Z天;
S5、在n个电池温度恢复至常温时,对n个电池进行1C放电,直到n个电池的SOC容量均为0%,并记录n个电池的放电容量Cy1、Cy2…C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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