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苯氧嘧草胺和氯酰草膦的结合物以及包含该结合物的除草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711195745.8 | 申请日: | 2017-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9147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03 |
发明(设计)人: | 邵鸿鸣;陈少亭;李乙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57/22 | 分类号: | A01N57/22;A01N43/54;A01P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精金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70 | 代理人: | 黄福伟 |
地址: | 317016 浙江省台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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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苯氧嘧草胺 氯酰草膦 结合 以及 包含 除草 组合 | ||
1.一种除草活性成分结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活性成分结合物由苯氧嘧草胺和氯酰草膦组成,其中苯氧嘧草胺与氯酰草膦的重量比为12:1或8:1。
2.一种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组合物含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活性成分结合物,以及农业上可接受的助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活性成分结合物重量百分含量为1%-8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草活性成分结合物重量百分含量为5%-50%。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组合物制备成悬浮剂、悬浮乳剂、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乳油、微乳剂、水乳剂。
6.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活性成分结合物或权利要求2-5任一项所述的除草组合物用于防除农业杂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除草活性成分结合物或除草组合物施用于杂草,所述杂草为苘麻和/或藜。
7.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活性成分结合物或权利要求2-5任一项所述的除草组合物用于控制农业杂草的应用,所述杂草为苘麻和/或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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