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超高速电梯用钢丝绳在审
| 申请号: | 201711156568.2 | 申请日: | 2017-11-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802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09 |
| 发明(设计)人: | 高正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D07B1/06 | 分类号: | D07B1/06;D07B1/16 |
| 代理公司: | 无锡华源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32228 | 代理人: | 冯智文 |
| 地址: | 214192 江苏省无锡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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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超高速 电梯 钢丝绳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钢丝绳,尤其涉及一种超高速电梯用钢丝绳。
背景技术
在电梯行业,随着楼层的高度上升,要求电梯的运行速度越来越快,对电梯钢丝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有些载重大、运行速度快的电梯,对钢丝绳的直径均匀性、承载能力和弯曲性能以及耐磨损性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增加钢丝绳的直径虽然会提高钢丝绳的承载能力,但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电梯的运行成本,浪费了材料。同时,传统的涂油钢丝绳要求使用过程中进行定期涂油维护,实际情况往往难以满足此项要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超高速电梯用钢丝绳,其外层股与内层股之间填充有树脂,使其具有弯曲性能好、直线均匀性好、承载能力高和耐磨损性能好的特点,以解决现有技术中超高速电梯用钢丝绳存在诸多不足的问题。
为达此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超高速电梯用钢丝绳,其包括一根中心股,所述中心股外对称包捻有九根内层股,所述九根内层股外对称包捻有九根外层股,其中,该九根外层股与该九根内层股之间填充有树脂。
优选的,该树脂均匀填满该九根外层股与该九根内层股之间的所有间隙部分。
优选的,该九根外层股外表面涂裹有树脂涂层,该树脂涂层的表层厚度为0.5mm~1.5mm。
优选的,该外层股是由九根外层钢丝以及九根内层钢丝包捻一根中心钢丝呈西鲁式捻制而成,外层股内钢丝呈线接触状态。
优选的,该内层股是由六根钢丝对称地包捻一根中心钢丝捻制而成,各钢丝呈线接触状态。
优选的,该中心股是六根外层粗钢丝、六根外层细钢丝、六根内层钢丝包捻一根中心钢丝呈瓦林吞式捻制而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超高速电梯用钢丝绳是由九根外层股包捻金属绳芯捻制而成,该九根外层与该金属绳芯之间均匀填充有树脂,该九根外层表面还包裹有树脂涂层。这种结构的钢丝绳具有较高的抗弯曲性能,直径均匀性好,并且提高了钢丝绳的承载能力,降低了钢丝绳与绳轮的磨损。对比目前市场上相同直径和强度等级的电梯用钢丝绳,该结构钢丝绳抗弯曲性能提高5%,直径均匀性提高20%,承载能力提高10%,抗磨损性能提高5%。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提供的超高速电梯用钢丝绳的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所示钢丝绳的金属绳芯的剖面图;
图3是图1中所示钢丝绳的中心股的剖面图;
图4是图1中所示钢丝绳的内层股的剖面图;
图5是图1中所示钢丝绳的外层股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参阅图1,本实施例提供的超高速电梯用钢丝绳包括一根中心股1,所述中心股1外对称包捻有九根内层股2,所述九根内层股2外对称包捻有九根外层股4,其中,该九根外层股4与该九根内层股2之间填充有树脂3。本实施例中,该树脂3均匀填满该九根外层股4与该九根内层股2之间的所有间隙部分,也就是图1中填充为均匀的黑色部分,为填充树脂3。
优选的,该九根外层股外表面涂裹有树脂涂层,本实施例中该树脂涂层与填充树脂3材质相同,结合在一起,不再单独标示。优选的,该树脂涂层的表层厚度为0.5mm~1.5mm。
本实施例提供的超高速电梯用钢丝绳是一种金属绳芯钢丝绳,如图2所示,该金属绳芯包括中心股1和其外对称包捻的九根内层股2。其中该中心股1如图3所示,是由六根外层粗钢丝12、六根外层细钢丝13、六根内层钢丝14包捻一根中心钢丝11呈瓦林吞式捻制而成。内层股2如图4所示,是由六根钢丝22对称地包捻一根中心钢丝21捻制而成。
如图5所示,外层股4是由九根外层钢丝43以及九根内层钢丝42包捻一根中心钢丝41呈填充式捻制而成,外层股4内钢丝呈线接触状态。
本实施例提供的钢丝绳其外层股3与金属绳芯之间均匀填充有树脂3,外层股表面还包裹有树脂涂层,这种结构的钢丝绳具有较高的抗弯曲性能,直径均匀性好,并且提高了钢丝绳的承载能力,降低了钢丝绳与绳轮的磨损。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一种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发明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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