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以处理废物的熔融设备及废物处理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711126371.4 | 申请日: | 2017-11-1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263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3 |
| 发明(设计)人: | 郭易之;张建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易舜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3G5/02 | 分类号: | F23G5/02;F23G5/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471 | 代理人: | 付登云 |
| 地址: | 116000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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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以 处理 废物 熔融 设备 方法 | ||
1.一种用以处理废物的熔融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自燃炉(1)和熔融炉(2),其中:
所述自燃炉(1)与所述熔融炉(2)相连通;所述自燃炉(1)上设置有废物进口(3),所述自燃炉(1)能使通过所述废物进口(3)进入所述自燃炉(1)内的被预热的废物部分或全部发生自燃;所述熔融炉(2)包括熔融排渣口(4)、烟气口(5)以及所述熔融炉(2)内部存在燃烧区(21)和熔融区(22),所述废物自燃后产生的废渣能落入所述熔融区(22)内并在所述熔融区(22)受热后从所述熔融排渣口(4)流出,所述废物自燃后产生的飞灰能漂浮在所述燃烧区(21)内并在所述燃烧区(21)燃烧后从所述烟气口(5)排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以处理废物的熔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熔融炉(2)包括熔融部(23)、燃烧部(24)和连接所述熔融部(23)和所述燃烧部(24)的锥形连接部(25),所述熔融部(23)、所述锥形连接部(25)和所述燃烧部(24)从下到上依次设置,靠近所述熔融部(23)的底端设置有所述熔融排渣口(4),所述燃烧部(24)的顶端设置有所述烟气口(5),所述熔融部(23)的内部形成所述熔融区(22),所述燃烧部(24)的内部形成所述燃烧区(2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以处理废物的熔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部(24)和所述熔融部(23)形状均为圆柱形,所述锥形连接部(25)的形状为圆台形,所述燃烧部(24)的直径大于所述熔融部(23)的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以处理废物的熔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熔融部(23)设置有用以加热所述废渣的加热源(6),所述燃烧部(24)设置有用以使所述飞灰发生燃烧的辅助加热源,所述加热源(6)单位时间内提供的能量大于所述辅助加热源单位时间内提供的热量。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以处理废物的熔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源(6)均匀分布在所述熔融部(23)的侧壁上,所述加热源(6)为燃烧器或等离子体发生器的一种或几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以处理废物的熔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燃炉(1)和所述燃烧区(21)内均通有气化剂。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以处理废物的熔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燃炉(1)与所述熔融炉(2)密封设置且所述自燃炉(1)与所述熔融炉(2)转动连接,所述自燃炉(1)在动力源(7)的驱动下能发生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以处理废物的熔融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燃炉(1)的外壳为圆柱形,所述自燃炉(1)的轴线与所述熔融炉(2)的轴线的夹角范围为83℃~88℃。
9.一种利用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以处理废物的熔融设备的废物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预处理废物;
S2、使预处理后的废物在所述自燃炉(1)发生自燃反应;
S3、使燃烧后的废物产生的废渣进入所述熔融区(22)内,加热所述废渣,燃烧后的飞灰漂浮在所述燃烧区(21)发生燃烧;
S4、使熔融态的废渣从所述熔融排渣口(4)排出后做冷却成玻璃体,使燃烧后的飞灰从所述烟气口(5)排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废物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S1包括以下步骤:
S11、预处理废物分类;
S12、对废物进行破碎处理,废物的颗粒度不大于100mm;
S13、加热废物,使得废物的平均热值在2800大卡/千克~3200大卡/千克;
步骤S2包括:将预处理后的废物通过所述废物进口(3)置于处于旋转状态下的所述自燃炉(1)内,预处理后的废物在与气化剂的接触下发生自燃反应,自燃后的温度范围为600℃~800℃;
步骤S3包括:所述废渣在重力的作用下落入所述熔融区(22)内,在所述加热源(6)的作用下加热所述废渣且加热温度不小于1400℃;所述飞灰漂浮在所述燃烧区(21)并在气化剂和所述辅助加热源作用下发生燃烧,燃烧温度不小于1100℃;
步骤S4包括:燃烧后的飞灰从所述烟气口(5)排出并进入余热回收系统及气体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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