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切割配件的手持式可携带切割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1121583.3 | 申请日: | 2017-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64575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5 |
发明(设计)人: | H.曼格;A.特伦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德烈·斯蒂尔股份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B27B17/08 | 分类号: | B27B17/0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万欣;李建新 |
地址: | 德国魏***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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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切割 配件 手持 携带 装置 | ||
1.一种带有切割配件(3)的手持式可携带切割装置(1),其中,所述切割配件(3)联接到所述切割装置(1)的中央壳体区段(2)处并且具有切割配件纵轴线(13),
- 并且在所述切割装置(1)的中央壳体区段(2)中布置有在电驱动马达(5)和所述切割配件(3)之间的驱动连接(15),
- 其中,所述电驱动马达(5)容纳在马达壳体(4)中,并且所述马达壳体(4)由所述中央壳体区段(2)延伸且具有马达壳体纵轴线(23),
- 并且带有手柄(6),其由所述中央壳体区段(2)延伸并且具有抓握纵轴线(33),其中,所述手柄(6)在抓握纵向上具有后端部(9),
- 其中所述切割配件(3)由导轨(19)和在其上环绕的锯链(20)组成,并且所述电驱动马达(5)经由所述驱动连接(15)驱动所述锯链(20),
- 并且其中在朝向所述切割配件(3)的侧视图中,在所述抓握纵轴线(33)和所述马达壳体纵轴线(23)之间的交点(P1)以及在所述抓握纵轴线(33)和所述切割配件纵轴线(13)之间的交点(P2)处在中央壳体区段(2)中,
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配件(3)、所述马达壳体(4)和所述手柄(6)在径向方向(R1,R2,R3)上由所述中央壳体区段(2)延伸,所述驱动连接(15)包括围绕转动轴线(16)旋转的驱动轮(17),并且在朝向所述转动轴线(16)的正视图中所述交点(P1,P2)处在所述驱动轮(17)的轮廓内,且所述手柄(6)在抓握纵向上具有联接到所述中央壳体区段(2)处的前端部(8),所述手柄(6)的抓握壳体(7)的后端部(9)构造成敞开的,从而电池组(10)可被推入到所述后端部(9)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朝向所述切割配件(3)的侧视图中,所述切割配件(3)、所述马达壳体(4)和所述手柄(6)相对于转动轴线(16)径向地延伸。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驱动轮(17)的轮廓内布置有链轮(18),该链轮(18)由链轮盖(21)所覆盖。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链轮盖(21)是所述中央壳体区段(2)的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握纵轴线(33)和所述马达壳体纵轴线(23)如此地包夹相对所述手柄(6)的后端部(9)敞开的在从40°到80°的范围中的手角(26),使得所述马达壳体(4)和所述手柄(6)限制用于用户手部的受保护的容纳部(3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处在所述手柄(6)的抓握纵轴线(33)和所述马达壳体纵轴线(23)之间的手角(26)具有60°的大小。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处在所述抓握纵轴线(33)和所述切割配件纵轴线(13)之间的抓握角(36)大于9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握角(36)为150°。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抓握角(36)通过指保护部(40)被划分。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保护部(40)与所述抓握纵轴线(33)限制相对所述手柄(6)的后端部(9)敞开的从80°到110°的指角(44)。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角(44)为90°。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处在所述马达壳体纵轴线(23)和所述切割配件纵轴线(13)之间的工具角(46)大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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