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终端的唤醒控制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1103118.7 | 申请日: | 2012-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0979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29 |
发明(设计)人: | 祝小平;乔永红;韩冰天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52/02 | 分类号: | H04W52/02;H04W76/27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3808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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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终端 唤醒 控制 方法 装置 | ||
1.一种智能终端的唤醒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所述智能终端上的应用程序1发送的定时器设置指示1,其中,所述定时器设置指示1用于指示应用程序1确定的唤醒所述智能终端的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具有最长容忍延迟时间;
在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未到达时,接收所述智能终端上的应用程序2发送的定时器设置指示2,其中,所述定时器设置指示2用于指示应用程序2确定的唤醒所述智能终端的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具有最长容忍延迟时间;
当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在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的最长容忍延迟时间的范围内时,将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延迟至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
在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未到达时,接收所述智能终端上的应用程序3发送的定时器设置指示3,其中,所述定时器设置指示3用于指示应用程序3确定的唤醒所述智能终端的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具有最长容忍延迟时间;
当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在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的最长容忍延迟时间的范围内,且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在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的最长容忍延迟时间的范围内时,将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和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均延迟至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唤醒所述智能终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唤醒所述智能终端之后,所述应用程序1、所述应用程序2和所述应用程序3分别与各自的网络服务器进行交互。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和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不唤醒所述智能终端。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在被唤醒之前,处于休眠状态。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的最长容忍延迟时间为:不影响所述应用程序1的正常运行下所能够容忍的最长延迟时间;
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的最长容忍延迟时间为:不影响所述应用程序2的正常运行下所能够容忍的最长延迟时间;
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的最长容忍延迟时间为:不影响所述应用程序3的正常运行下所能够容忍的最长延迟时间。
7.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在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的最长容忍延迟时间的范围内,包括:所述应用程序1能够容忍将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延迟到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
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在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的最长容忍延迟时间的范围内,包括:所述应用程序1能够容忍将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延迟到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
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在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的最长容忍延迟时间的范围内,包括:所述应用程序2能够容忍将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延迟到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
8.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将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延迟至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包括:将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修改为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
所述将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和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均延迟至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包括:将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1和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2均修改为所述第一定时器唤醒时间43。
9.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个应用程序对应的最长容忍延迟时间通过测试或自学习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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