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交通领域的车辆举升器在审
申请号: | 201711076820.9 | 申请日: | 2017-11-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978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16 |
发明(设计)人: | 陈小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淑芳 |
主分类号: | B66F5/02 | 分类号: | B66F5/02;B66F3/4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3321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交通 领域 车辆 举升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交通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交通领域的车辆举升器。
背景技术
在交通运行或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常常需要移动车辆。需要移动车辆时,很久以来一直都是先用千斤顶顶住悬架,待该悬架一侧的两个轮胎离地一定高度后,然后在每个轮胎下塞入一个自带车轮的移车器;待四个轮胎都支撑在一个移车器上以后,这样就将整车举升,以便后续移动车辆。
由于悬架与轮胎之间有减震弹簧连接,所以举升悬架时轮胎会在减震弹簧作用下有向下运动的趋势,故举升过程的前面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举升悬架,而轮胎并未被举升;只有当悬架被举升较高高度(此时减震弹簧处于自由状态)以后,轮胎才开始离地,并且待轮胎离地高度继续增大达到一定高度后才能将移车器塞入下面。从上面的表述可以看出,现有通过千斤顶举升悬架来使轮胎离地的方式,由于需要将重量较大的悬架提升一定高度,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悬架升高较高,导致整车的重心较高,从而可能会引发侧翻等安全事故,为此急需解决上述技术难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直接举升轮胎的车辆举升器,不仅举升效率高,而且举升后整车的高度较低。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用于交通领域的车辆举升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举升小车(A)和拉紧装置,其中举升小车(A)的轮胎举升板(1)为钢板,该轮胎举升板的横截面为钝角三角形,该轮胎举升板的钝角处固设有一根支撑轮固定轴(2),在支撑轮固定轴(2)的前、后端均分别转动配合有一个支撑轮(3),该支撑轮(3)的直径为40-80cm;所述轮胎举升板(1)最小的一个锐角为举升角(α),该举升角的数值为10°-25°,而举升角处的轮胎举升板(1)顶面为举升面(1a);所述轮胎举升板(1)位于举升角的一端为悬空端,该悬空端处于非工作状态时支撑在地面上,且举升角处的轮胎举升板(1)底面与地面之间形成支撑角(β),该支撑角的数值在5°-10°;所述轮胎举升板(1)下方设有一个举升气囊(4),该举升气囊固定在支撑钢板(5)的底板上,而支撑钢板(5)的前、后侧板位于所述轮胎举升板(1)和对应侧的支撑轮(3)之间,且支撑钢板(5)的前、后侧板均与所述支撑轮固定轴(2)的对应端转动配合;
所述举升小车(A)数目为两个,这两个举升小车对称设在轮胎(T)的两边,且两个举升小车(A)的举升面(1a)与轮胎(T)外圆面底部接触;每个所述举升小车(A)的举升气囊(4)均连接有一根进气管(6),该进气管与三通进气阀(7)的出气口连通,且三通进气阀(7)的进气口通过气管与空压机(8)连通;
所述拉紧装置的数目为两个,并对称设在轮胎(T)的前、后侧,该拉紧装置包括第一钢索(9)和第二钢索(10),其中:所述第一钢索(9)一端与其中一个举升小车(A)的支撑轮固定轴(2)端头固定,该第一钢索的另外一端通过螺套螺杆组件与所述第二钢索(10)的一端相连,而第二钢索(10)的另一端固设有一个条形连接块(11);所述条形连接块(11)的长度方向均布有一组连接孔,其中一个连接孔空套在另外一个所述举升小车(A)的支撑轮固定轴(2)端头上。
举升之前,将两个举升小车A对称设在轮胎T的两边,且两个举升小车A的举升面1a与轮胎T外圆面的底部接触,并根据轮胎直径粗调相应的一个连接孔空套在另外一个举升小车A的支撑轮固定轴2端头上,且微调螺套螺杆组件,以使两个拉紧装置将两个举升小车A拉紧,且两个举升小车A的举升面1a与轮胎T外圆面的底部紧密接触。启动空压机8,并打开三通进气阀7,高压气体同时注入两个举升气囊4内,这两个举升气囊4胀大的过程中,由于两个拉紧装置将两个举升小车A拉紧在轮胎T的两边,所以两个轮胎举升板1会同步绕各自的支撑轮固定轴2向上缓慢转动,从而逐步将轮胎T举升一定高度,且两个轮胎举升板1之间留有一定间隙,这个间隙正好供移车器塞入,以便后续完成移车操作。由于悬架与轮胎之间有减震弹簧连接,举升轮胎的过程中,悬架只会跟随轮胎同步上移,而不会相对于轮胎向上移动,这样将举升轮胎一定高度时悬架和整车升高高度不会太高,这样就不会大幅升高整车的重心,从而避免侧翻等安全隐患。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陈淑芳,未经陈淑芳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076820.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多功能千斤顶
- 下一篇:一种提升机翻转支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