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颈椎椎间融合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11061323.1 | 申请日: | 2017-11-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5419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8-04 |
发明(设计)人: | 孟阳;刘浩;洪瑛;王贝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F2/44 | 分类号: | A61F2/44 |
代理公司: | 成都高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2 | 代理人: | 曾克;李晓英 |
地址: | 610000 四***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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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颈椎 融合 | ||
本发明涉及一种颈椎椎间融合器,包括支撑体和撑开滑块,支撑体内有植骨内腔,支撑体的左、右侧各设有一个植骨窗,植骨窗与植骨内腔相通;撑开滑块设于植骨内腔内;撑开滑块有两个,两个撑开滑块可分别向一个植骨窗单向滑动;植骨窗的后方设有挡板;撑开滑块朝向植骨窗的端面设有不透X光的显影标记。本发明中撑开滑块可使植骨材料与钩椎关节紧密结合,从而有效提高了椎间融合效果;支撑体还有上下贯通的植骨通道,可提供在上、下终板及两侧钩椎关节间进行植骨,从而于手术间隙行环绕式植骨,增大了植骨材料与植骨床的接触面积,进一步增强椎间融合效果;植骨窗的后方的挡板,可防止植骨材料进入椎管,降低手术风险。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颈椎椎间融合器。
背景技术
颈前路减压融合术(Anterior cervical decompression and fusion,ACDF)是治疗颈椎病的重要术式,早期有效的椎间融合是影响ACDF临床疗效的重要因素。目前常用的椎间融合器通过终板间植骨而获得椎间融合,但临床观察发现其早期融合率并不乐观。颈椎侧方及钩椎关节区域由于上下骨面距离短、周围血运丰富,临床观察发现于该区域植骨骨愈合效果更佳。植骨材料与植骨床之间的充分接触和紧密结合是获得满意骨愈合的基础。
专利文献(CN203291002U)公开了一种颈椎钩椎关节融合器,但该融合器植骨材料无法和钩椎关节紧密接触,不利于植骨融合。此外,该椎间融合器存在植骨材料向后移位、进入椎管的可能,从而增加了手术的风险。
再有,目前所公开椎间融合器均为终板间或侧方区域单一植骨,植骨材料与植骨床之间的接触较少,影响植骨融合效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提供颈椎椎间融合器,具有推压功能,可以使植骨材料与关节或骨面紧密结合,能有效提高椎间融合效果。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颈椎椎间融合器,包括支撑体和撑开滑块,所述支撑体内有植骨内腔,支撑体的左、右侧各设有一个植骨窗,植骨窗与植骨内腔相通;撑开滑块设于植骨内腔内并可在植骨内腔内滑动;支撑体正面有一条水平设置的滑槽,滑槽与植骨内腔相通;撑开滑块上有直臂,直臂从滑槽处伸出,所述直臂上有外螺纹;所述撑开滑块有两个,所述支撑体上有用于安装固定的固定钉钉道。
进一步的,位于左侧的撑开滑块向左侧的植骨窗单向滑动;位于右侧的撑开滑块向右侧的植骨窗单向滑动。
进一步的,支撑体外壁上植骨窗的后方设有挡板,挡板与滑槽平行。
进一步的,支撑体中央有竖直设有分隔块,分隔块将植骨内腔分割为左、右两个独立的腔室,两个撑开滑块分别设置在其中一个腔室中。
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分隔块中央有竖直设置的植骨通道,植骨通道贯穿支撑体的顶面和底面。
进一步的,还包括与直臂适配的锁紧螺母。
其中,所述固定钉钉道有两个,其中一个固定钉钉道始于支撑体正面止于支撑体顶面;另一个固定钉钉道始于支撑体正面止于支撑体底面。
进一步的,还包括与固定钉钉道适配的固定钉。
优选地,所述植骨内腔底面或前后侧壁有两组倾斜的弹片,一组弹片朝右倾斜,另一组弹片朝左倾斜。
进一步的,支撑体后侧壁中设有不透X光的显影标记,撑开滑块朝向植骨窗的端面设有不透X光的显影标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中的撑开滑块可使植骨材料与钩椎关节紧密结合,从而有效提高了椎间融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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