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目镜及头戴显示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711003312.8 | 申请日: | 2017-10-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323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6 |
发明(设计)人: | 杨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歌尔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5/00 | 分类号: | G02B25/00;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太合九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610 | 代理人: | 刘戈 |
地址: | 266104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目镜 显示 设备 | ||
1.一种目镜,其特征在于,包括:
同轴依次设置的正透镜以及负透镜;
其中,所述正透镜的入光面为平面菲涅尔面,出光面为凸面;所述负透镜的入光面为凹面,出光面为凸面;
待观测光线入射在所述负透镜的入光面上,由所述负透镜折射至所述正透镜的入光面,再经所述正透镜出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透镜的出光面为凸非球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目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透镜的折射率n1和色散v1满足如下条件:1.5<n1<1.55、55<v1<60;
所述负透镜的折射率n2和色散v2满足如下条件:1.5<n2<1.55、55<v2<60。
4.一种头戴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目镜,以及与所述目镜同轴的显示器件;
所述显示器件发出的屏幕光线经所述目镜折射后进入人眼。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透镜的出光面的中心点到所述显示器件的显示屏的中心点的距离TTL小于32mm。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透镜的中心点到人眼的距离T0满足如下条件:0.35TTL<T0<0.45TTL;
所述正透镜的中心厚度T1满足如下条件:0.09TTL<T1<0.1TTL。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负透镜的中心厚度T2满足如下条件:0.09TTL<T2<0.1TTL。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的焦距F满足如下条件:0.9TTL<F<0.95TTL。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正透镜的入光面的菲涅尔曲率半径R满足如下条件:-0.6F<R<-0.65F。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负透镜的焦距满足如下条件:-700<F2<0;所述正透镜的焦距F1<F。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歌尔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歌尔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003312.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