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园林灌木杂草综合治理的除草剂及除草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710983359.9 | 申请日: | 2017-10-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109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0 |
| 发明(设计)人: | 余登海;李月刚;靳强;王万元;鲍峰;陈吉槽;季有广;关昌峰;王亮;张雪丽;孙漪;姜红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43/40 | 分类号: | A01N43/40;A01N37/26;A01N33/18;A01N37/22;A01G13/00;A01G17/00;A01C21/00 |
| 代理公司: | 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2224 | 代理人: | 董建林,薛海霞 |
| 地址: | 210036 江苏省南京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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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园林 灌木 杂草 综合治理 除草剂 除草 方法 | ||
1.用于园林灌木杂草综合治理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由炔草酯5-10份、木质素磺酸钠5-10份、乙草胺5-10份、二甲戊乐灵0-5份、精异丙甲草胺0-5份、硅藻土50-100份均匀混合而成,所述的份数为重量份数。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园林灌木杂草综合治理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由炔草酯5-10份、木质素磺酸钠5-10份、乙草胺5-10份、二甲戊乐灵2-5份、精异丙甲草胺2-5份、硅藻土50-100份均匀混合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园林灌木杂草综合治理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剂为颗粒型。
4.用于园林灌木杂草综合治理的除草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在3月初栽植灌木,种植后的10-15天内,保持水分充足;
(2)在灌木成活以后且在3月底或4月初,施有机肥,施加量为25-50g/平方米,施加于灌木土层周围,以灌木为中心,施肥面呈圆形,施肥半径为0.3-0.5m;
(3)施加有机肥后10-15天,使用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剂按照0.5-2g/平方米的剂量施加于若干灌木组成的整个灌木林,完成第一次除草剂添加操作,再过15-20天,按照0.5-2g/平方米的剂量施加于若干灌木组成的整个灌木林的地面,完成第二次除草剂添加操作;
(4)在9月底10月初,施有机肥,施加量为25-50g/平方米,施加于灌木土层周围,以灌木为中心,施肥面呈圆形,施肥半径为0.3-0.5m;
(5)在步骤(4)之后10-15天,使用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剂按照0.3-1g/平方米的剂量施加于若干灌木组成的整个灌木林的地面,完成第三次除草剂添加操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园林灌木杂草综合治理的除草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剂为颗粒型。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园林灌木杂草综合治理的除草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在除草剂添加时,需将颗粒型除草剂放入水中混合得到除草液,除草剂与水的质量比为1:1,在步骤(3)中,除草液的施加量为1.0-4g/平方米;在步骤(5)中,除草液的施加量为0.6-2g/平方米。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园林灌木杂草综合治理的除草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次添加除草剂的剂量大于第二次添加除草剂的剂量,第二次添加除草剂的剂量大于第三次添加除草剂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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