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复合型浓香酒及其勾调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710932670.0 | 申请日: | 2017-09-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75044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23 |
| 发明(设计)人: | 商立云;王国明;刘淑艳;尹翠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山庄老酒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12G3/04 | 分类号: | C12G3/04;C12G3/055;C12G3/06 |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为知识产权事务所 13120 | 代理人: | 柳萌 |
| 地址: | 067500 河北省***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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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复合型 浓香 及其 方法 | ||
1.一种复合型浓香酒,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成分组成:多粮型基酒60-80%,单粮型基酒10-20%,多粮陈酒2-8%,窖陈调味酒2.5-3.5%,米香型调味酒1.5-2.5%,陈香调味酒1.2-2.0%,大曲酱香调味酒1.0-1.5%,芝麻香调味酒1.7-2.5%,酒尾调味酒0.02-0.08%,葛根药酒0.01-0.03%,麦冬药酒0.005-0.02%;
其中,所述多粮型基酒为多粮型工艺生产的通过陶坛贮存三年以上的多粮型基酒;多粮型基酒为五粮基酒,五粮为高粱、大米、糯米、小麦、豌豆五种粮食;所述单粮型基酒的贮存时间为6年以上;单粮为高粱;所述多粮陈酒的贮存时间为6年以上,多粮陈酒为五粮陈酒,五粮为高粱、大米、糯米、小麦、豌豆五种粮食;
所述窖陈调味酒和陈香调味酒的贮存时间为6年以上;大曲酱香调味酒的贮存时间为8年以上;米香调味酒的贮存时间为2年以上;所述芝麻香调味酒为贮存4年以上的淡雅型芝麻香调味酒,淡雅型芝麻香调味酒的总酯含量在5.0g/L-6.0g/L之间,杂醇油含量<1.0g/L。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复合型浓香酒,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百分比计,由以下成分组成:多粮型基酒70%,单粮型基酒15%,多粮陈酒5%,窖陈调味酒3%,米香型调味酒2%,陈香调味酒1.6%,大曲酱香调味酒1.22%,芝麻香调味酒2.1%,酒尾调味酒0.05%,葛根药酒0.02%,麦冬药酒0.0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复合型浓香酒,其特征在于:葛根药酒为用1000ml 60度五粮基酒浸泡15g葛根半年后,过滤得到的药酒;麦冬药酒为用1000ml 65度五粮基酒浸泡10g麦冬4个月后,过滤得到的药酒。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复合型浓香酒的勾调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对产品复合型浓香酒色谱骨架成分含量及量比关系进行酒体设计,要求总酸含量在0.8-1.3g/L之间,总酯含量在1.90-2.40g/L之间,已酸乙酯含量在1.0-1.3g/L之间,乳酸乙酯含量在0.5-0.8g/L之间,乙酸乙酯含量在0.4-0.7g/L之间,功能性成分吡嗪类物质含量在1000ug/L以上,卫生指标甲醇小于0.2g/L,杂醇油小于0.5g/L,氰化物小于0.3ug/L以下;
(2)选取多粮型基酒、单粮型基酒、多粮陈酒、窖陈调味酒、陈香调味酒、大曲酱香调味酒、米香型调味酒、芝麻香调味酒,并分别进行理化分析、感官品尝、确定色谱骨架成分的含量及量比关系,明确其独特风格及典型特征;
(3)对葛根药酒、麦冬药酒进行理化及感官分析,从色泽、检验指标、功效多方面选取药酒;
(4)小样试制,根据酒体设计方案对所选的多粮型基酒、单粮型基酒、多粮陈酒、窖陈调味酒、米香型调味酒、陈香调味酒、大曲酱香调味酒、芝麻香调味酒进行搭配组合,根据酒体风格特征添加酒尾调味酒、葛根药酒、麦冬药酒,进行密码编号尝评,择优挑选;
(5)对择优挑选的酒样根据各自的成分搭配进行微量调整,再进行密码编号尝评,最终确定若干个最佳酒样;
(6)对挑选的符合酒体要求的若干个最佳酒样进行理化分析,对其中感官和理化分析均合格的酒样做中样进行贮存,并进行感官理化分析跟踪,做好详细记录;
(7)最后选取一个最佳酒样、并根据跟踪结果,制定出酒样的合理贮存期,即得到复合型浓香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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