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水稻田的除草剂组合物及其用途在审
申请号: | 201710839642.4 | 申请日: | 2017-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6468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02 |
发明(设计)人: | 张长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惠宇农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90 | 分类号: | A01N43/90;A01N39/04;A01N33/18;A01P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05 | 代理人: | 向华 |
地址: | 211511 江苏省南京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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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水稻田 除草剂 组合 及其 用途 | ||
1.一种用于水稻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是由0.5~10.0重量份五氟磺草胺、1.0~40.0重量份氰氟草酯与3.0~60.0重量份二甲戊灵组成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是由1.0~7.5重量份五氟磺草胺、4.0~30.0重量份氰氟草酯与8.0~45.0重量份二甲戊灵组成的。
3.一种用于水稻田的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复合除草剂含有以重量计10~61.5%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与余量为农药上可接受的载体和助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复合除草剂含有以重量计18~55%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与余量为农药上可接受的载体和助剂。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复合除草剂含有以重量计25~45%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除草剂组合物,与余量为农药上可接受的载体和助剂。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载体助剂选自高岭土、轻质碳酸钙、白碳黑等;助剂选自润湿剂、分散剂、崩解剂或粘结剂。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复合除草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除草剂的剂型是油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水乳剂或乳油剂型。
8.根据权利要求3-8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复合除草剂在防治水稻田杂草中的用途。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稻田杂草是禾本科杂草、莎草科杂草与阔叶杂草。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水稻田是秧田、旱稻田、旱直播田、水直播田、机插秧田或移栽秧田及旱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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