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眼镜以及基于情绪识别推送消息的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710776970.4 | 申请日: | 2017-08-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953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9 |
| 发明(设计)人: | 郑勇平;蔡世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英华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英华达(上海)电子有限公司;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B5/16 | 分类号: | A61B5/16 |
| 代理公司: | 上海隆天律师事务所31282 | 代理人: | 臧云霄,钟宗 |
| 地址: | 201114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眼镜 以及 基于 情绪 识别 推送 消息 方法 | ||
1.一种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包括:
镜架;
摄像装置,设于所述镜架内壁,用于摄取用户的嘴型轮廓图;
图像处理装置,与所述摄像装置电连接,用于提取所述嘴型轮廓图的特征点,根据所述嘴型轮廓图的特征点识别所述用户的情绪状态;以及
推送装置,用于根据所述图像处理装置识别的情绪状态,实时推送特定类型的消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处理装置还与一云处理装置通信连接,所述图像处理装置将识别的所述用户的情绪状态发送至所述云处理装置,所述云处理装置将相同情绪状态的用户建立分组,所述分组内的用户通过各自的推送装置共享所述特定类型的消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推送装置包括:
耳机,用于根据所述图像处理装置识别的情绪状态实时推送特定类型的音乐;和/或
显示装置,用于根据所述图像处理装置识别的情绪状态实时显示所述用户的情绪状态图谱。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处理装置包括:
第一提取模块,提取所述嘴型轮廓图的两嘴角作为第一特征点;
第一判断模块,判断两所述第一特征点之间的距离是否位于预存的距离阈值内,若是则识别所述用户处于第一情绪状态,若否则触发第二提取模块;
第二提取模块,提取所述嘴型轮廓图的中心点作为第二特征点,获取所述第二特征点分别到两所述第一特征点的连线之间的夹角;
第二判断模块,获取所述夹角的角度与预存的第一角度阈值和预存的第二角度阈值的大小关系,
若所述夹角的角度小于所述第一角度阈值,则识别所述用户处于第二情绪状态;若所述夹角的角度大于所述第一角度阈值且小于所述第二角度阈值,则识别所述用户处于第一情绪状态;若所述夹角的角度大于所述第二角度阈值,则识别所述用户处于第三情绪状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角度阈值的取值范围为140°~150°,所述第二角度阈值的取值范围为170°~180°。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特征点为所述嘴型轮廓图的上唇中心点与下唇中心点之间连线的中点。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判断模块具体执行:
获取所述夹角的角度与预存的第一角度阈值和预存的第二角度阈值的大小关系,
若所述夹角的角度小于所述第一角度阈值、且持续时间超出预存的时间阈值,则识别所述用户处于第二情绪状态;若所述夹角的角度大于所述第一角度阈值且小于所述第二角度阈值,则识别所述用户处于第二情绪状态;若所述夹角的角度大于所述第二角度阈值、且持续时间超出所述时间阈值,则识别所述用户处于第三情绪状态。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镜架包括至少一L形折边,所述L形折边具有第一折边和第二折边,所述第一折边和所述第二折边相连于一折角端,所述第一折边具有相对所述折角端的第一端,所述第二折边具有相对所述折角端的第二端;以及
所述摄像装置设于所述第一折边的第一端内壁。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与所述第一折边的第一端内壁之间具有倾斜夹角,所述倾斜夹角的取值范围为45°~60°。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语音采集器,用于采集用户的语音信息,根据所述语音信息及预存的关键词范围,识别所述用户的情绪状态,并将识别的所述情绪状态发送至所述推送装置;以及
所述推送装置根据所述图像处理装置识别的情绪状态、以及所述语音采集器识别的情绪状态,推送特定类型的消息。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眼镜,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体温采集器,用于采集用户的体温,根据所述体温及预存的体温阈值,识别所述用户的情绪状态,并将识别的所述情绪状态发送至所述推送装置;以及
所述推送装置根据所述图像处理装置识别的情绪状态、以及所述体温采集器识别的情绪状态,推送特定类型的消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英华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英华达(上海)电子有限公司;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英华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英华达(上海)电子有限公司;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776970.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