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屏幕共享方法、系统、发起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710772348.6 | 申请日: | 2017-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289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3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14 | 分类号: | G06F3/14;H04M1/725;H04N21/4363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44281 | 代理人: | 江婷,李发兵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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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屏幕 共享 方法 系统 发起 终端 计算机 可读 存储 介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屏幕共享方法、系统、发起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手机硬件的发展越来越快,网络带宽也越来越快,手机上的屏幕共享功能得到了极大的丰富。
在屏幕共享的过程中可以支持共享屏幕共享发起终端的界面和同步传输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上的音频数据,可以让屏幕共享接收终端在看到投影画面的同时听到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传输过来的声音,这个功能在很多场景中都会有很大的用途,比如:多个会议室一起进行投影会议,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一边演示界面内容操作,一边进行语音讲解,屏幕共享发起终端可以实时录制语音讲解,将录制的语音共享给屏幕共享接收终端。但由于在屏幕共享的同时可能会有很多其他的场景侵入,比如在屏幕共享时,屏幕共享发起终端接收到来电,此时如果希望屏幕共享内容可以继续,则用户的通话内容将被发送给其他的屏幕共享接收终端,造成用户隐私的泄露。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现有技术中在屏幕共享的过程中,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上的某些私密信息容易泄露给屏幕共享接收终端,造成用户隐私泄露,针对该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屏幕共享方法、系统、发起终端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屏幕共享方法,包括:
在屏幕共享发起终端处于屏幕共享的过程中,监测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上的应用是否将要传输或播放新的多媒体数据;
若某应用的监测结果为是,获取该应用对应的共享状态;
若应用的共享状态设置为开启,则将应用传输或播放的新的多媒体数据发送给屏幕共享接收终端;若应用的共享状态设置为关闭,则不将应用传输或播放的新的多媒体数据发送给屏幕共享接收终端。
可选的,若应用的共享状态设置为开启,在将应用传输或播放的新的多媒体数据发送给屏幕共享接收终端前,还包括:
获取应用对应的拒绝共享对象,判断各个屏幕共享接收终端是否属于拒绝共享对象;
若判断结果为是,则在将应用传输或播放的新的多媒体数据发送给屏幕共享接收终端时,拒绝将新的多媒体数据发送给属于拒绝共享对象的屏幕共享接收终端。
可选的,若应用的共享状态设置为关闭,还包括:
获取应用对应的允许共享对象,判断各个屏幕共享接收终端是否属于允许共享对象;
若判断结果为是,将应用传输或播放的新的多媒体数据发送给属于允许共享对象的屏幕共享接收终端。
可选的,监测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上的应用是否将要传输或播放新的多媒体数据包括:
监测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上的拨号应用是否接收到外部终端的电话或者将要向外部终端拨打电话;
和/或,监测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上的音频应用是否播放音频数据;
和/或,监测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上是否新增分屏,且新增的分屏上运行的应用是否将要播放音频或视频;
和/或,监测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上是否新增分屏,且新增分屏上运行的应用属于即时通讯应用。
可选的,在屏幕共享发起终端发起屏幕共享前,还包括:识别屏幕共享发起终端当前屏幕上的状态栏区域;
在与屏幕共享接收终端进行屏幕共享时,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不将状态栏区域的内容共享给屏幕共享接收终端。
可选的,多媒体数据的类型包括电话语音数据、音频数据、视频数据及即时通讯传输的数据中的至少一种。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屏幕共享发起终端,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及通信总线;
通信总线用于实现处理器和存储器之间的连接通信;
处理器用于执行存储器中存储的一个或者多个程序,以实现如下的步骤:
在屏幕共享发起终端处于屏幕共享的过程中,监测屏幕共享发起终端上的应用是否将要传输或播放新的多媒体数据;
若某应用的监测结果为是,获取该应用对应的共享状态;
若应用的共享状态设置为开启,则将应用传输或播放的新的多媒体数据发送给屏幕共享接收终端;若应用的共享状态设置为关闭,则不将应用传输或播放的新的多媒体数据发送给屏幕共享接收终端。
可选的,处理器用于执行存储器中存储的一个或者多个程序,以实现如下的步骤:
若应用的共享状态设置为开启,在将应用传输或播放的新的多媒体数据发送给屏幕共享接收终端前,获取应用对应的拒绝共享对象,判断各个屏幕共享接收终端是否属于拒绝共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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