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榴莲香韵的卷烟滤嘴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1710766407.9 | 申请日: | 2017-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946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9 |
发明(设计)人: | 张凤梅;刘志华;刘春波;申钦鹏;钱颖颖;唐石云;何沛;尤俊衡;司晓喜;蒋薇;朱瑞芝;王昆淼;李振杰;杨光宇;苏钟璧 | 申请(专利权)人: |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3/02 | 分类号: | A24D3/02;A24D3/06;C11B9/00 |
代理公司: |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53100 | 代理人: | 金耀生,亢能 |
地址: | 650231 *** | 国省代码: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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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榴莲 卷烟 添加剂 及其 制备 方法 应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烟草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榴莲香韵的卷烟滤嘴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背景技术
随着国际禁烟呼声四起以及卷烟消费者对自身健康的日益关注,低焦油低危害卷烟将成为未来世界卷烟的主流,但减害降焦的同时必然伴随着卷烟香气损失且舒适度变差,而卷烟加香加料能衬托、增补卷烟香味,增加烟气浓度,改善吃味,去除和掩盖杂气,减少刺激性,还可赋予产品优美的特征香味,突出卷烟产品的个性化风格,卷烟加香加料的研发及应用正成为减害降焦工作中保持卷烟香吃味的最为关键的技术之一。提升卷烟的吸食满足感和愉悦度,成为目前卷烟增香保润技术中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榴莲香韵的卷烟滤嘴添加剂。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榴莲香韵的卷烟滤嘴添加剂的制备方法。
本发明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榴莲香韵的卷烟滤嘴添加剂的使用方法。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榴莲香韵的卷烟滤嘴添加剂,由下述体积百分比的原料制成:0.07%-0.12%的2-甲基丁酸乙酯、0.02%-0.05%的乙硫醇、99.91%-99.83%的溶剂。
所述的溶剂为三乙酸甘油酯。
榴莲香韵的卷烟滤嘴添加剂的制备方法为:按所述的体积百分比取各原料混合,在室温条件下振荡10-20min使原料充分溶解,配制成均一溶液后装桶,置于避光、阴凉处,存放24-72小时即可得到榴莲香韵的卷烟滤嘴添加剂。
榴莲香韵的卷烟滤嘴添加剂的应用方法,按1-3 µL/支滤嘴的用量加入卷烟滤嘴中。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卷烟滤嘴添加剂能够增加卷烟香气量,当一定量配比的2-甲基丁酸乙酯、乙硫醇和三乙酸甘油酯混合后具有榴莲香韵,因此赋予了卷烟明显的榴莲香韵,香气丰富,降低刺激,提高了卷烟的吸食满足感和愉悦度。
本发明的卷烟滤嘴添加剂可以增加烟支嗅香,提升侧流烟气的舒适性。
本发明成本低廉,方法简便,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制备过程的工艺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列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应视为限定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技术或条件者,按照本领域内的文献所描述的技术或条件或者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所用试剂或仪器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购买获得的常规产品。
实施例1
移取体积百分比0.07%的2-甲基丁酸乙酯、0.02%的乙硫醇、99.91%的三乙酸甘油酯按混合,在室温条件下振荡10min使原料充分溶解,配制成均一溶液后装桶,置于避光、阴凉处,存放24小时。将所述的卷烟滤嘴添加剂,按1 µL/支滤嘴的用量加入卷烟滤嘴中,采用云烟(紫)叶组卷制卷烟样品,其余辅料和添加剂均保持不变,制备得到卷烟样品A,与云烟(紫)产品进行对比评吸发现:香气质量得到提升,刺激性略有降低,榴莲香韵略有体现。
实施例2
移取体积百分比0.09%的2-甲基丁酸乙酯、0.03%的乙硫醇、99.88%的三乙酸甘油酯按混合,在室温条件下振荡15min使原料充分溶解,配制成均一溶液后装桶,置于避光、阴凉处,存放48小时。将所述的卷烟滤嘴添加剂,按2 µL/支滤嘴的用量加入卷烟滤嘴中,采用云烟(紫)叶组卷制卷烟样品,其余辅料和添加剂均保持不变,制备得到卷烟样品B,与云烟(紫)产品进行对比评吸发现:香气丰富性显著增加,刺激性明显降低,榴莲香韵明显增加。
实施例3
移取体积百分比0.12%的2-甲基丁酸乙酯、0.05%的乙硫醇、99.83%的三乙酸甘油酯按混合,在室温条件下振荡20min使原料充分溶解,配制成均一溶液后装桶,置于避光、阴凉处,存放72小时。将所述的卷烟滤嘴添加剂,按3 µL/支滤嘴的用量加入卷烟滤嘴中,采用云烟(紫)叶组卷制卷烟样品,其余辅料和添加剂均保持不变,制备得到卷烟样品C,与云烟(紫)产品进行对比评吸发现:香气丰富性略有增加,刺激性变化不明显,榴莲香韵显著增加。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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