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伞齿轮式电动夹爪机构在审
申请号: | 201710696929.6 | 申请日: | 2017-08-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973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1 |
发明(设计)人: | 许睿然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J15/02 | 分类号: | B25J1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陈鹏;李静 |
地址: | 中国台湾桃***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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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伞齿轮 导杆 杆体 电动夹 爪机构 啮合 夹板 传动齿轮 室内 转动 水平移动结构 传动杆 第一端 对称式 夹持力 末端处 平面夹 双向的 滑轨 夹持 壳体 伸入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伞齿轮式电动夹爪机构,包含:一壳体,具有一腔室与一线性滑轨;一传动杆,具有相对的一第一端与一第二端,第二端伸入腔室内并且末端处形成一伞齿轮;一第一导杆,能转动地设置于腔室内且位于伞齿轮的一侧边处,并且第一导杆具有一第一杆体,第一杆体的一端具有与伞齿轮对应地啮合的第一传动齿轮;一第二导杆,能转动地设置于腔室内且位于伞齿轮的另一侧边处,并且第二导杆具有一第二杆体,第二杆体的一端具有与伞齿轮对应地啮合的第二传动齿轮;一第一夹板;以及一第二夹板。本发明的伞齿轮式电动夹爪机构为对称式的水平移动结构,可以均匀地提供双向的平面夹持力,可以轻易地改变夹持力与夹持速度,满足不同的使用需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夹爪机构,尤指一种伞齿轮式电动夹爪机构。
背景技术
夹爪为取代手掌抓持加工物的机械构件,为自动化设备相当重要的一环,其通常装设于一夹爪机构上,该夹爪机构为通过机构设计具有可以相对开合的两个端点,该两个端点分别供安装一夹头以构成夹爪,而夹爪机构通常装设于一机械手臂或一滑移台上,据此通过该机械手臂或该滑移台的位移结合该夹爪机构的开合,即可利用该夹爪夹持加工物而位移至指定位置,以继续进行下一道工序。
习知夹爪机构如中国台湾新型专利公告第M284508号所示:其为一种改良的夹爪,其包含有一第一爪及一第二爪,该第一爪及该第二爪之间设置驱动该第一爪及该第二爪开合的一连杆结构,其具有一凸片,只要推动该凸片即可连动该连杆结构而使该第一爪和该第二爪做夹紧及放松,此习知夹爪机构为转动式夹合结构,其优点在于夹合的速度快,但容易有受力不均匀的问题产生,通常用于夹持圆柱体,对于矩形体来说并不适用。
又请参阅中国台湾新型专利公告第M495931号所示:其为一种同步夹爪,其设置有一基座、一夹爪组以及一连杆装置,该夹爪组于该基座的两侧分别设置有一第一夹爪与一第二夹爪,并于该基座上设置有一驱动器,该驱动器连接该第一夹爪,而该连杆装置则分别枢接于该基座相邻该第一夹爪与该第二夹爪的两侧,该驱动器带动该第一夹爪朝向该基座靠近或远离该基座时,通过该连杆装置带动该第二夹爪同步朝向该基座靠近或远离该基座。
此习知夹爪中,该第一夹爪与该第二夹爪水平相对靠近,因此不但节省时间,且可避免受力不均匀的问题产生。然而此习知技术利用该连杆装置达成该第一夹爪与该第二夹爪水平同步移动,该连杆装置若受到外力撞击而变形、老化或是组装时存在公差,皆会影响该第一夹爪与该第二夹爪的移动稳定性,且由于通过连杆传动的方式,整体结构所承受的力矩较大,其不耐撞击,且难以适用较大夹持力的需求。综上所述,传统的电动夹爪仍有待改进。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披露一种伞齿轮式电动夹爪机构,其为对称式平面移动结构,且可简单变更设计而满足不同夹持速度与夹持力的使用需求。
为达上述目的,本发明为一种伞齿轮式电动夹爪机构,其包含一壳体、一传动杆、一第一导杆、一第二导杆、一第一夹板与一第二夹板,其中该壳体具有一腔室与一线性滑轨,该传动杆具有相对的一第一端与一第二端,该第二端伸入该腔室内并在末端处形成一伞齿轮。
该第一导杆可转动地设置于该腔室内且位于该伞齿轮的一侧边处,并且该第一导杆具有一第一杆体,该第一杆体的一端具有一对应啮合该伞齿轮的第一传动齿轮,并且该第一杆体的环向侧上具有一第一导螺纹。
该第二导杆亦可转动地设置于该腔室内且位于该伞齿轮的另一侧边处,并且该第二导杆具有一第二杆体,该第二杆体的一端具有一对应啮合该伞齿轮的第二传动齿轮,并且该第二杆体的环向侧上具有一第二导螺纹。
该第一夹板具有一第一夹靠面与一供该第一杆体穿设且啮合该第一导螺纹的第一螺纹孔,并且该第一夹板滑动地设置于该线性滑轨上;该第二夹板则具有一第二夹靠面与一供该第二杆体穿设且啮合该第二导螺纹的第二螺纹孔,并且该第二夹板滑动地设置于该线性滑轨上,该第一夹靠面与该第二夹靠面相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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