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线电视插播系统和分波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10684446.4 | 申请日: | 2017-08-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83904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27 |
发明(设计)人: | 陈海辉;姚毅;贾江伟;张见;杨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凌云天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22 | 分类号: | H04N7/22;H04J14/02;H04B10/2575 |
代理公司: | 11363 北京弘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逯长明;许伟群 |
地址: | 201800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线电视 插播 系统 分波器 | ||
一种有线电视插播系统和分波器。包括N个光发射机。N个光发射机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光发射机的第1输入接口用于接收第1输入信号,第1输入信号包括广播电视信号;光发射机的第2输入接口用于接收第2输入信号,第2输入信号是与光发射机对应的网络正交幅度调制器发出的用户点播节目信号;光发射机用于分别将用户点播节目信号转换为光信号,并且以波分复用的方式发送用户点播节目信号的光信号和广播电视信号。根据点播覆盖的实际用户数量情况增加或减少光发射机,使点播覆盖用户增加或点播率提升时对网络很小的改变就能满足网络建设需求,降低了系统扩容的成本,简化了系统结构及网络运维,降低了运营成本。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有线电视传输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有线电视插播系统和分波器。
背景技术
随着卫星直播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IPTV)等新的视频传输技术的出现,各网络运营商在视频传输领域的的竞争加剧。因此网络运营商尤其是广电运营商需要积极开发视频点播(Video On Demand,VOD)技术与应用、提供丰富多彩的互动业务,来增强用户的忠诚度,减少用户流失,提高用户平均收入(AverageRevenue Per User,ARPU)值。
VOD业务满足电视用户个性化需求,是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开通最广泛的互动增值业务。对于VOD交互式视频点播业务,现主要有两种方式来实现:一种是通过网络正交幅度调制(Internet Protocol Quadrature Amplitude Modulation,IPQAM)方式,另一种是通过IPTV方式来实现。通过IPQAM进行交互时,有线电视广播通道作为视频下行通道,占用一定的广播通道带宽,对于双向数据通道,只需极少的点播数据带宽。通过IPTV方式进行数据交互时,数据通道作为点播的上下行通道,对下行数据带宽需求较高。
在通过IPQAM方式作为VOD业务的视频下行通道的例子中,包括总前端和分前端。总前端通过IP路由器获取相应的点播的资源,并将所述资源向分前端发送。所述总前端还通过光链路向分前端传输广播电视光信号(广播电视节目信号)。
分前端将接收的数字广播电视光信号和用户点播节目信号向一定覆盖范围的用户发送。具体的,分前端通过IPQAM将点播信号调制后通过1550nm直调波长光发送机发送数字窄播电视光信号。通过光复用器将1550nm直调波长光发送机发送的数字窄播电视光信号和数字广播电视光信号复用。将复用后的光信号经EDFA放大分配然后再经光纤传输,最后被光接收机接收。
但是,随着点播业务覆盖的用户数增加或点播率的提升,分前端中的IPQAM所提供的频点资源不能满足需求,单个1550nm直调插播波长承载的点播流不能满足需求,此时一方面需要增加IPQAM板卡,另一方面需要缩小直调插播波长及其后接的EDFA的覆盖用户数,将会使整个分前端的系统架构发生极大的改变,从而导致成本增加、网络的运营变差。
发明内容
本申请具体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有线电视插播系统和分波器,通过在所述系统中设置多个光发射机,通过将不同的光发射机分别与不同的用户相对应,从而达到增加系统覆盖用户或提升点播率的同时,较小的改变系统架构。
一方面,本申请具体实施例提供一种有线电视插播系统,所述系统包括N个光发射机,N为大于或等于1的正整数;所述N个光发射机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光发射机的第1输入接口用于接收第1输入信号,所述第1输入信号包括广播电视信号;所述光发射机的第2输入接口用于接收第2输入信号,所述第2输入信号是与所述光发射机对应的网络正交幅度调制器发出的用户点播节目信号,所述广播电视信号为固定频率波长的光信号,所述用户点播节目信号为射频信号;所述光发射机用于分别将用户点播节目信号转换为光信号,并且以波分复用的方式发送所述用户点播节目信号的光信号和广播电视信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凌云天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凌云天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684446.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