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人机售货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710623807.4 | 申请日: | 2017-07-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809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5 |
| 发明(设计)人: | 温玉桂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伊涅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20/18 | 分类号: | G06Q20/18;G06Q20/32;G07F9/02;G07F11/00 |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24 | 代理人: | 邓云鹏 |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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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售货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无人售货领域,特别是涉及无人机售货方法。
背景技术
现有的自动售货无人机(亦称:无人自动售货机,简称:无人机),常用于商场、公园、景区及游乐场所等,能够节约人力资源。
但是,自动售货无人机往往需要不断地照明,尤其是长期无人时还要继续照明,造成能源浪费,看得人心痛,不利于与时俱进地建设绿色节能型的可持续发展新中国,并且,自动售货无人机中被展示的货品长期被日晒,容易被氧化。
发明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如何改进自动售货无人机往往需要不断地照明造成能源浪费以及自动售货无人机中被展示货品长期被日晒容易被氧化的问题,提供一种无人机售货方法。
一种无人机售货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判断是否发生用户靠近,是则显示货品;进一步判断手持终端是否进入预备支付状态,是则根据用户的选择在货架上提供货品;进一步判断是否从货架取出所提供货品,是则根据所提供货品的售价完成扣款;判断是否发生用户远离,是则停止显示货品。
上述无人机售货方法,当用户靠近时才显示货品,在用户远离后则停止显示货品,无需不断地照明造成能源浪费,并且避免了被展示货品长期被日晒容易被氧化,使得货品保质期更长,且仅当用户从货架取出所提供货品才完成扣款,给用户提供了更自由的选择权利,特别适合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工程配套使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手持终端扫码进入预备支付状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手持终端扫二维码或条形码进入预备支付状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近距感应手持终端进入预备支付状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采用NFC或RFID近距感应手持终端进入预备支付状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在货品区域显示货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采用热感应方式从货品区域选择货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采用红外感应方式从货品区域选择货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采用温度感应方式从货品区域选择货品。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采用重力感应方式从货品区域选择货品。
上述无人机售货方法,还能够对手持终端进行感应或读取,以及通过多种方式从货品区域选择货品,使用方便、灵活,在保障用户权利的同时,也能够保障无人机货主的权益,达到双方共赢的平衡,特别适合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工程配套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发明。但是本发明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发明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发明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所示,本发明一个实施例是,一种无人机售货方法,应用于无人自动售货机,所述无人机售货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判断是否发生用户靠近,是则显示货品;进一步判断手持终端是否进入预备支付状态,是则根据用户的选择在货架上提供货品;进一步判断是否从货架取出所提供货品,是则根据所提供货品的售价完成扣款;判断是否发生用户远离,是则停止显示货品。上述无人机售货方法,当用户靠近时才显示货品,在用户远离后则停止显示货品,无需不断地照明造成能源浪费,并且避免了被展示货品长期被日晒容易被氧化,使得货品保质期更长,且仅当用户从货架取出所提供货品才完成扣款,给用户提供了更自由的选择权利,特别适合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工程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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