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接收装置和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710623693.3 | 申请日: | 2017-07-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30954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30 |
| 发明(设计)人: | 汪冬妮;廖顽强;杨鹏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歌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歌乐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H04H40/00 | 分类号: | H04H40/00;H04H60/31;H04H60/46;H04H60/7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 地址: | 361008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接收 装置 方法 | ||
1.一种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收听次数记录模块,用于根据用户的收听历史记录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
收听日期记录模块,用于根据用户的收听历史记录各个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
处理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收听日期记录模块记录的各个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获取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权值,并根据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权值和所述收听次数记录模块记录的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获取各个频道的用户喜好值;
有效频道搜索模块,用于生成有效频道列表;
播放列表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处理模块获取的各个频道的用户喜好值调整所述有效频道搜索模块生成的有效频道列表中的频道的排列顺序,生成播放列表;其中,用户喜好值大的频道排列在用户喜好值小的频道之前;
所述处理模块具体用于获取各个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包含预设周期的数量;根据各个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包含预设周期的数量以及公式W=an获取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权值;
其中,没有被收听的天数为最后一次被收听 结束的时间至当前时间之间的天数;W为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权值;a为大于0且小于1的常数;n为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包含预设周期的数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效频道列表搜索模块还用于在第一频道的用户喜好值大于第一阈值且第一频道的信号强度小于第一信号强度阈值时,判断所述第一频道的信号强度是否大于或等于第二信号强度阈值,若是,则将所述第一频道加入所述有效频道列表;其中,所述第一信号强度阈值大于所述第二信号强度阈值。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听次数记录模块具体用于若确定任一频道被连续收听的时间长度大于或等于阈值时间长度,则对该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加一。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接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装置还包括:信息接收模块;
所述信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用户输入的频道搜索信息;
所述处理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信息接收模块接收的频道搜索信息查找所述有效频道列表中是否包含所述频道搜索信息所指示的频道;若是,则跳转至所述频道搜索信息所指示的频道。
5.一种接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据用户的收听历史记录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以及各个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
根据各个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获取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权值;
根据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权值和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获取各个频道的用户喜好值;
生成有效频道列表;
根据各个频道的用户喜好值调整所述有效频道列表中的频道的排列顺序,生成播放列表;其中,用户喜好值大的频道排列在用户喜好值小的频道之前;
所述根据各个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获取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权值包括:
获取各个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包含预设周期的数量;
根据各个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包含预设周期的数量以及公式W=an获取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权值;
其中,没有被收听的天数为最后一次被收听 结束的时间至当前时间之间的天数;W为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权值;a为大于0且小于1的常数;n为频道没有被收听的天数包含预设周期的数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接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第一频道的用户喜好值大于第一阈值且第一频道的信号强度小于第一信号强度阈值时,判断所述第一频道的信号强度是否大于或等于第二信号强度阈值;
若是,则将所述第一频道加入所述有效频道列表;
其中,所述第一信号强度阈值大于所述第二信号强度阈值。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接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用户的收听历史记录各个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包括:
若确定任一频道被连续收听的时间长度大于或等于阈值时间长度,则对该频道的有效收听次数加一。
8.根据权利要求5-7任一项所述的接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用户输入的频道搜索信息;
根据频道搜索信息查找所述有效频道列表中是否包含所述频道搜索信息所指示的频道;
若是,则跳转至所述频道搜索信息所指示的频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歌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歌乐株式会社,未经厦门歌乐电子企业有限公司;歌乐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623693.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