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雾化部件及其雾化器和电子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80237.5 | 申请日: | 2017-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593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25 |
发明(设计)人: | 陈超英;黄柳铭;沈轶;张慧;刘建福;郭小义;代远刚;尹新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徐颖聪 |
地址: | 200082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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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导油管 烟油 雾化部件 电子烟 雾化器 毛细作用 雾化 油绳 直接加热 毛细管 导油 碳化 加热 发热 通电 | ||
1.一种电子烟雾化器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包括烟油腔,所述雾化部件包括至少一根导油管,其中,至少一根所述导油管的至少一端插入所述雾化器的烟油腔中,并且,
在烟油通过毛细作用进入所述导油管内形成的油路上,至少一根所述导油管的至少一部分能够在通电后发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根所述导油管包括由能够与所述烟油腔中的烟油发生浸润现象的绝缘材料制成的管体和涂敷在所述管体至少一部分内壁上的导电涂层,所述导电涂层能够在通电后发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涂层包括镍或者镍铬合金。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根所述导油管由导电材料制成,该导油管能够在通电后发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部件仅包括一个由导电材料制成的所述导油管。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部件还包括至少一根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油管,所述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油管与所述由导电材料制成的导油管串联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由导电材料制成的导油管与所述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油管交替串联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由导电材料制成的导油管的外径等于所述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油管的内径。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部件包括一个由导电材料制成的导油管和两个所述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油管,每个所述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油管的第一端插入所述雾化器的烟油腔中,每个所述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导油管的第二端分别与所述由导电材料制成的导油管的两端连接,并且所述由导电材料制成的导油管的侧壁上具有开口。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油管包括如下的至少一项特征:
所述导油管的横截面为圆形或者多边形;
所述导油管的内径小于2mm。
11.根据权利要求4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雾化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油管包括如下的至少一项特征:
所述导电材料为能与烟油发生浸润现象的金属;
所述绝缘材料为能与烟油发生浸润现象的玻璃、石英或者陶瓷。
12.一种电子烟雾化器,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雾化部件。
13.一种电子烟,包括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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