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雾化单元及包含该雾化单元的电子烟雾化器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79288.6 | 申请日: | 2017-07-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593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25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福;陈超英;郭小义;代远刚;尹新强;沈轶;陈超;李祥林;周永权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卢宏;李美丽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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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单元 发热件 毛细管 储油棉 电子烟雾化器 电子烟 烟雾量 内腔相连通 所述空间 烟雾颗粒 用户体验 出油端 大颗粒 过气道 进气孔 烟油仓 烫伤 供油 雾化 吸嘴 液滴 吸食 连通 口腔 烟雾 相通 | ||
1.一种雾化单元,包括毛细管(1),毛细管(1)的一端用于与电子烟油仓(5)内腔相连通,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管状发热件(2)和储油棉(16),毛细管(1)的另一端套设于管状发热件(2)的一端内,储油棉(16)设于管状发热件(2)的另一端内,毛细管(1)的出油端与储油棉(16)之间具有与电子烟进气孔(7)相通的空间(3),管状发热件(2)设有用于连通电子烟吸嘴(6)与所述空间(3)的过气道(4)。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发热件(2)由发热丝绕制而成,相邻发热丝线圈之间的缝隙形成所述过气道(4)。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油棉(16)外壁与管状发热件(2)相接触。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单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发热件(2)包括第一发热管(201)和第二发热管(202),第一发热管(201)套设于毛细管(1)外,第二发热管(202)的一端与毛细管(1)出油端端面相接,储油棉(16)设于第二发热管(202)的另一端内;第一发热管(201)和第二发热管(202)之间具有间距(101)。
5.一种电子烟雾化器,包括油仓(5)、吸嘴(6)和进气孔(7),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单元,毛细管(1)的一端与油仓(5)内腔相连通,进气孔(7)、空间(3)、过气道(4)、吸嘴(6)依次导通。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毛细管(1)的轴线垂直于电子烟的轴线。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毛细管(1)的轴线平行于电子烟的轴线。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6)设于油仓(5)顶端,油仓(5)底端与底座(8)相连,雾化组件固设于底座(8)上,油仓(5)内设有连通吸嘴(6)和过气道(4)的出气通道(501);所述进气孔(7)开设于底座(8)底部。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6)设于油仓(5)顶端,油仓(5)底端与底座(8)相连,雾化组件固设于底座(8)上,油仓(5)内设有连通吸嘴(6)和过气道(4)的出气通道(501);所述进气孔(7)开设于油仓(5)侧壁。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电子烟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8)与电极(9)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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