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牙痛清火口服液及其应用在审
| 申请号: | 201710554704.7 | 申请日: | 2017-07-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582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5 |
| 发明(设计)人: | 梅勇;杨莉;罗磊;李林霞;龙涛;朱锋;袁开超;唐攀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6/896 | 分类号: | A61K36/896;A61P29/00;A61P1/02;A61K33/06 |
| 代理公司: | 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50215 | 代理人: | 王海军 |
| 地址: | 401521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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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牙痛 清火 口服液 及其 应用 | ||
1.一种牙痛清火口服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牙痛清火口服液的配方为白芷、细辛、大黄、重楼、赤芍、石膏、焦栀子、玄参、地骨皮、白芍和乌梅;其中白芷、细辛、大黄、重楼、赤芍、石膏、焦栀子、玄参、地骨皮、白芍和乌梅的重量比为5-16:5-12:3-8:2-5:3-8:2-5:2-5:2-5:1-3:1-3: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牙痛清火口服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牙痛清火口服液为大黄、重楼、赤芍、白芷和细辛的60%乙醇回流提取液与石膏、焦栀子、玄参、地骨皮、白芍和乌梅的水回流提取液混合制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牙痛清火口服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白芷、细辛、大黄、重楼、赤芍、石膏、焦栀子、玄参、地骨皮、白芍和乌梅的重量比为7:7:5:3:4:3:3:3:2:2:2。
4.牙痛清火口服液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根据重量比称取药材,将大黄、重楼、赤芍、白芷和细辛混合用药材5倍重量的60%的乙醇作为溶媒分别回流3次,每次30min,过滤合并溶媒,减压回收溶媒中的乙醇,至无醇味,继续浓缩至每毫升含有1.2g生药的浓缩液,静置过夜,离心过滤得到醇提取液;
2)将石膏、焦栀子、玄参、地骨皮、白芍和乌梅混合用药材5倍重量的水作为溶媒分别提取3次,每次提取30min,过滤合并溶媒,浓缩至每毫升含有2.0g生药的浓缩液,静置过夜,取上清液得到水提取液;
3)将水提取液与醇提取液混合,得到牙痛清火口服液。
5.牙痛清火口服液在制备治疗胃火牙痛药物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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