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方法、平台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37907.5 | 申请日: | 2017-07-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80561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9 |
发明(设计)人: | 陶蒙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5/00 | 分类号: | G08G5/00;H04W4/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112 | 代理人: | 彭瑞欣,汪源 |
地址: | 100033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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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飞行 监管 方法 平台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航空通信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方法、平台及系统。
背景技术
我国民用无人机系统的研究虽然起步晚,但是发展迅速,已被广泛运用于各行业,比如农业的药物喷洒、森林防火、边境巡逻、环境保护、应急救援、遥感测绘等领域。与此同时,有关无人机的黑飞、乱飞、违规飞行事件频频发生,极大地影响了飞机的正常飞行活动。
因此,如何针对大小不同的各类民用无人机,比如商用级的(新闻/商业航拍/电影等)和工业级的(警用/能源/国土资源/物流农业植保/救灾等)进行有效的飞行监管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有一个切实可行、成本低、可靠的解决方案。
现有技术的方案中,需要有无人机、飞机控制中心和管制中心三方联动,并配合有专业的系统人员来实现,系统复杂,成本高,不适用于小型、多样化的服务和应用。具体的,现有技术的飞机监管监控方法需要在飞机上安装ADS-B(Automatic Dependent Surveillance–Broadcast,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接收终端,并与飞行控制中心进行实时交互,调整所述飞行控制信息和航线控制信息,这种方法需要事前规划设计飞行方式,并需要进行飞行计划报备、飞行计划报批等流程,无形中增加了系统的复杂度和无人机监管的成本。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方法、平台及系统,用于降低无人机飞行监管系统的复杂度及无人机监管成本。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方法,包括:
接收无人机通过智能卡发送的位置信息;
根据所述位置信息和预先设置的电子地图,判断所述无人机是否进入禁飞区;
若判断出所述无人机进入禁飞区,通过智能卡对应的第一手机号码向所述第一手机号码对应的终端发送提示信息。
可选地,所述通过智能卡对应的第一手机号码向所述第一手机号码对应的终端发送提示信息之前还包括:
根据所述位置信息确定出进入的禁飞区对应的危害级别;
根据所述危害级别,生成与所述危害级别对应的提示信息。
可选地,所述根据所述位置信息判断出进入禁飞区的危害级别之后还包括:
根据所述危害级别,生成与所述危害级别对应的处罚信息。
可选地,所述根据所述危害级别,生成与所述危害级别对应的处罚信息之后还包括:
通过智能卡对应的第二手机号码向所述第二手机号码对应的终端发送处罚信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平台,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无人机通过智能卡发送的位置信息;
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位置信息和预先设置的电子地图,判断所述无人机是否进入禁飞区;
发送模块,用于若所述判断模块判断出所述无人机进入禁飞区,通过智能卡对应的第一手机号码向所述第一手机号码对应的终端发送提示信息。
可选地,还包括:
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无人机的位置信息确定出进入禁飞区的危害级别;
生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危害级别,生成与所述危害级别对应的提示信息。
可选地,所述生成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危害级别,生成与所述危害级别对应的处罚信息。
可选地,所述发送模块还用于通过智能卡对应的第二手机号码向所述第二手机号码对应的终端发送处罚信息。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系统,包括无人机和无人机飞行监管平台,所述无人机上设置有智能卡,所述无人机飞行监管平台采用上所述的无人机飞行监管平台。
可选地,所述智能卡包括SIM卡或USIM卡。
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只需通过智能卡即可获取无人机的位置信息,根据位置信息可判断无人机是否进入禁飞区,若进入禁飞区可向终端发送提示信息以实现对无人机的监管,从而降低了无人机飞行监管系统的复杂度及无人机监管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一中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二中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三中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平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四中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平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五中一种无人机飞行监管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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