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无添加冻干参类药材在审
| 申请号: | 201710515894.1 | 申请日: | 2017-06-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968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7 |
| 发明(设计)人: | 白宁;张贵峰;孔英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黑龙江神守药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6/258 | 分类号: | A61K36/258;F26B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酷爱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514 | 代理人: | 安娜 |
| 地址: | 157000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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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添加 冻干参类 药材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参类药材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无添加冻干参类药材。
背景技术
我国的参类药材资源极为丰富,它生长在无污染的自然环境中,是纯天然的药品和保健品,由于参类药材收获的季节性很强,怎样才能保证参类药材的营养成分不被破坏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
现在人们在参类药材的加工方面,通常的办法是将参类药材在常温条件下,采用风干的办法,也有用酒精浸泡、硫磺熏制、防腐剂浸泡、混合保鲜剂浸泡、做成罐头等工艺,但是常温风干工艺需要时间比较长,容易造成参类药材的某些成分变质,上述其他工艺添加其他物质,对参类药材的品质造成一定的影响。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一种无添加冻干参类药材,加工工艺简单,历时时间短,几乎不破坏参类药材的有效成分和营养成分,复水后新鲜如故。
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无添加冻干参类药材,所述冻干参类药材采用以下步骤制备而成:
(1)选参清洗:选取符合质级要求的参类药材,用无菌水冲洗干净;
(2)预冻:将步骤(1)中获得的参类药材进行预冻,预冻温度低于-40℃,预冻6-15小时;
(3)真空冷冻干燥:将步骤(2)预冻后的参类药材进行冷冻干燥,冷冻干燥过程中系统的真空度低于或等于150Pa;
(4)密封真空包装:将步骤(3)中真空冷冻干燥后的参类药材进行密封抽真空包装。
可选地,所述步骤(2)预冻时间为12.5小时。
可选地,所述步骤(3)的冷冻干燥过程包括依次进行的零下低温冷冻干燥、0℃冷冻干燥和零上高温干燥。
可选地,所述零下低温冷冻干燥在-35℃~-15℃的温度范围内进行反复升温降温干燥。
可选地,所述零下低温冷冻干燥的温度高于预冻温度,所述零下低温冷冻干燥的温度高于或等于-40℃,所述零上高温干燥的温度低于60℃。
可选地,所述步骤(3)中的参类药材放置于真空冷冻干燥设备的隔板上,冷冻干燥工艺包括以下步骤:
S1.控制隔板温度为-40℃,真空干燥5小时,控制系统真空度低于30Pa;
S2.将隔板加热至-30℃,真空干燥5小时,控制系统真空度在40-80Pa;
S3.将隔板加热至-20℃,真空干燥5-8小时,控制系统真空度在40-80Pa;
S4.将隔板降温至-30℃,真空干燥5小时,控制系统真空度在100-150Pa;
S5.依次重复步骤S3和S4,重复2次;
S6.将隔板加热至-10℃,真空干燥5小时,控制系统真空度在40-80Pa;
S7.将隔板加热至0℃,真空干燥5-8小时,控制系统真空度在40-80Pa;
S8.将隔板加热至10℃,真空干燥5-8小时,控制系统真空度在40-80Pa;
S9.将隔板加热至40℃,真空干燥5-8小时,控制系统真空度在60-90Pa;
S10.维持隔板温度为40℃,干燥至真空度低于20Pa,继续干燥4-6小时,得到冻干产品。
可选地,所述冻干参类药材的含水率低于2%,复水率高于90%。
可选地,所述冻干参类药材包装3个月后的色差ΔL小于10。
可选地,所述冻干参类药材的菌落总数低于30个/g,大肠杆菌菌落低于3个/g。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提供的无添加冻干参类药材,通过控制预冻时间,既能保证预冻效果,又节省时间,通过控制冻干过程,在共晶点温度之下运行足够长时间,使参类药材中的水分能在其共晶点之下充分去除,最大程度保持参类药材的有效成分和营养成本,从而得到高品质的冻干参类药材,与鲜参相比人参皂苷损失率低于3%。
本发明提供的冻干参类药材无任何添加剂,不破坏参类药材中的有效营养成分,含水率低于2%,复水性好,复水率高于90%,复水后新鲜如故,口感清脆鲜嫩,形状完整,颜色与新鲜药材一致,包装后3个月后的色差ΔL小于10。(用JZ-350型色彩色差计测定),菌落总数低于30个/g,大肠杆菌菌落低于3个/g。
具体地,复水率测定是将冻干参类药材充分吸水20min~30min,沥干后称重,按下式计算:
复水率=(复水后物重-复水前物重)/复水后物重*100%。
菌落总数与大肠菌群测定分别按GB 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进行。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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