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戴式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10476555.7 | 申请日: | 2017-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0086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4 |
发明(设计)人: | 卓宗延 | 申请(专利权)人: | 群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G02B7/182 |
代理公司: | 北京志霖恒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35 | 代理人: | 陈姗姗;郭栋梁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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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戴式 显示 设备 | ||
1.一种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机体,包括有一眼罩部及一外壳体,该外壳体设有一辅视开口以供一外部光线入射该外壳体内部,该外壳体内部设有一观景窗并邻近于该眼罩部;
一第一反射镜,固设于该外壳体内且对应于该辅视开口,该第一反射镜并能反射该外部光线;以及
一第二反射镜,设于该外壳体内并能移动于一第一位置与一第二位置之间,该第一位置指该第二反射镜位于该辅视开口与该第一反射镜之间并遮蔽该外部光线的位置,该第二位置指该第二反射镜不遮蔽该外部光线并使该外部光线经由该第一反射镜与该第二反射镜依序反射至该观景窗的位置;
其中,该外壳体内还设有一显示屏幕,该显示屏幕与该观景窗分别位于该外壳体的相对两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该机体还包括一移动装置,该移动装置驱动该第二反射镜移动于该第一位置与该第二位置之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该移动装置包括有一齿轮齿条机构、一链轮链条机构、一皮带传动机构、一蜗轮蜗杆机构或一滑块滑轨机构。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该移动装置包括有一电动马达。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该外壳体内设有一导光通道,该导光通道对应于该辅视开口并包括有一出光口,该第一反射镜对应于该出光口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辅视开口还设有一透镜,该透镜为一凸透镜。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遮蔽件,组设于该外壳体,该遮蔽件遮蔽或开启该辅视开口。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该第二反射镜可旋转地枢设于该外壳体内。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观景窗包括一对透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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