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和装置在审
| 申请号: | 201710470509.6 | 申请日: | 2017-06-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2277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1 |
| 发明(设计)人: | 申利宾;李嘉卓;张树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泉州一创设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6Q50/2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62000 福建省泉州***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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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指纹识别 遗失 追寻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采集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的指纹并存储形成匹配指纹;
S2、采集当前使用者的指纹;
S3、指纹识别装置对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进行验证;
S4、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将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云端服务器进行保存或者传输到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进行保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步骤S1包括:通过设置在所述遗失物上的指纹传感装置采集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的指纹并存储形成匹配指纹;
所述步骤S2包括:通过设置在所述遗失物上的指纹传感装置采集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3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5、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控制所述遗失物输出提醒信息,和/或,控制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输出提醒信息,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遗失物的当前使用者不同于所述遗失物的常用使用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3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6、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禁止所述当前使用者使用所述遗失物;
响应于所述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相符合时,允许所述当前使用者使用所述遗失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3 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7、响应于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获取并适时跟踪所述遗失物的当前所处的地理位置并发送至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终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S4步骤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8、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公民指纹库连接以与公民的指纹进行比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S4步骤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9、将保存有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与公安系统建立的小偷指纹库连接以与小偷的指纹进行比对。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3 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10、响应于指纹识别装置确定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时,所述遗失物上显示联系电话,和/或,将所述遗失物的丢失信息发布至失物招领平台,当所述遗失物被归还至所述失物招领平台后,所述失物招领平台向所述遗失物指定关联的终端发送提醒信息,所述提醒信息用于提醒所述遗失物的所有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认领。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3 之后,还包括以下步骤:
S11、将所述遗失物的相关信息、失主联系方式及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的所述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传输到公安系统建立的遗失物追寻平台进行登记备案。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指纹识别的遗失物的追寻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4 中:
使与所述遗失物相关联的云端服务器或终端对与所述匹配指纹不相符的所有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依次进行保存,并同时保存下每次不同的当前使用者的指纹保存时间和/或指纹保存的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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