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指示机动车辆车门锁定状态的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0451338.2 | 申请日: | 2017-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214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9 |
发明(设计)人: | 斯图尔特·C·萨尔特;康奈尔·路易斯·加德纳;保罗·肯尼思·德洛克;汤姆·F·贝特格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特全球技术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26 | 分类号: | B60Q1/26;B60Q1/34;B60Q1/52;B60Q9/00;B60R16/023 |
代理公司: | 北京连和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78 | 代理人: | 刘小峰 |
地址: | 美国密歇根州迪尔***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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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指示 机动车辆 车门 锁定 状态 装置 | ||
1.一种用于指示机动车辆车门的锁定状态的装置,包括:
承载在所述机动车辆车门上的车窗上的车门锁定状态指示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车门锁定状态指示器包括具有不可见状态和可见状态的第一发光标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还包括配置为将激发光投射到所述第一发光标记上并且将所述第一发光标记从所述不可见状态改变为所述可见状态的第一光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源是UV光源。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源是IR光源。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光标记是锁图标的形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车门锁定状态指示器包括第一发光标记和第二发光标记。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还包括(a)配置为将激发光投射到所述第一发光标记上并且将所述第一发光标记从第一不可见状态改变为第一可见状态的第一光源和(b)配置为将激发光投射到所述第二发光标记上并且将所述第二发光标记从第二不可见状态改变为第二可见状态的第二光源。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光源是从由UV光源和IR光源组成的第一组中选择并且所述第二光源是从由UV光源和IR光源组成的第二组中选择。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光标记是已锁定的锁图标的第一形状并且所述第二发光标记是解锁的锁图标的第二形状。
1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车窗,包括:
车窗主体;以及
承载在所述车窗主体上的多个指示器,所述多个指示器是从由发光车门锁定状态指示器、已锁定的锁图标的第一形状的第一发光标记、解锁的锁图标的第二形状的第二发光标记、发光转向信号指示器以及发光盲区指示器组成的组中选择。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窗,包括在所述车窗主体上的所述发光车门锁定状态指示器和所述发光转向信号指示器。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窗,包括在所述车窗主体上的所述发光车门锁定状态指示器和所述发光盲区指示器。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窗,包括在所述车窗主体上的所述发光转向信号指示器和所述发光盲区指示器。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窗,包括在所述车窗主体上的所述已锁定的锁图标的所述第一形状的所述第一发光标记、所述解锁的锁图标的所述第二形状的所述第二发光标记以及所述发光转向信号指示器。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窗,包括在所述车窗主体上的所述已锁定的锁图标的所述第一形状的所述第一发光标记、所述解锁的锁图标的所述第二形状的所述第二发光标记以及所述发光盲区指示器。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窗,包括在所述车窗主体上的所述已锁定的锁图标的所述第一形状的所述第一发光标记、所述解锁的锁图标的所述第二形状的所述第二发光标记、所述发光转向信号指示器以及所述发光盲区指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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