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382217.7 | 申请日: | 2017-05-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3757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浅井谦次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L33/50 | 分类号: | H01L33/5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樊建中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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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 ||
1.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备在410nm以上且440nm以下的范围具有发光峰值波长的发光元件和荧光构件,
所述荧光构件包含以下部分来作为荧光体:
第一荧光体,其在430nm以上且500nm以下的范围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包含在组成中具有Cl且以Eu激活的碱土类磷酸盐;
第二荧光体,其在440nm以上且550nm以下的范围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包含以Eu激活的碱土类铝酸盐、和在组成中具有Ca、Mg以及Cl且以Eu激活的硅酸盐中的至少一者;
第三荧光体,其在500nm以上且600nm以下的范围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包含以Ce激活的稀土类铝酸盐;
第四荧光体,在610nm以上且650nm以下的范围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包含在组成中具有Sr以及Ca中的至少一者和Al且以Eu激活的氮化硅;和
第五荧光体,其在650nm以上且670nm以下的范围具有发光峰值波长,包含以Mn激活的氟锗酸盐,
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荧光体的总量的含有率为20质量%以上且80质量%以下,
所述第二荧光体相对于所述荧光体的总量的含有率为0.5质量%以上且30质量%以下,
所述第三荧光体相对于所述荧光体的总量的含有率为8质量%以上且40质量%以下,
所述第四荧光体相对于所述荧光体的总量的含有率为0.5质量%以上且6质量%以下,
所述第五荧光体相对于所述荧光体的总量的含有率为1质量%以上且40质量%以下,
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第三荧光体的含有比为0.3以上且7以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装置发出相关色温为55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光,
发光光谱中的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峰值强度比为0.4以上且1.5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装置发出相关色温为4500K以上且不足5500K的光,
发光光谱中的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峰值强度比为0.4以上且1.5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装置发出相关色温为3500K以上且不足4500K的光,
发光光谱中的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峰值强度比为0.3以上且1.3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装置发出相关色温为2500K以上且不足3500K的光,
发光光谱中的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发光元件的发光峰值强度比为0.2以上.且1.4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装置发出相关色温为5500K以上且7500K以下的光,
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总量的含有率为30质量%以上且80质量%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第三荧光体的含有比为0.9以上且6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装置发出相关色温为4500K以上且不足5500K的光,
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总量的含有率为30质量%以上且80质量%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第三荧光体的含有比为0.8以上且5.5以下。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发光装置发出相关色温为3500K以上且不足4500K的光,
所述第一荧光体相对于所述总量的含有率为20质量%以上且75质量%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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