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共享内容的方法和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10339296.3 | 申请日: | 2011-05-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354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2 |
发明(设计)人: | 王雷;郜文美;范姝男;吕小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终端(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1 | 分类号: | H04N21/41;H04N21/4788;H04N21/6437;H04N21/262;H04L29/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29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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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共享 内容 方法 设备 | ||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一种共享内容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接收内容共享请求,与接收终端之间建立共享会话,向接收终端共享第一发起终端上播放的会话内容;接收播放的会话内容从第一发起终端转移到第二发起终端的状态通知,并根据状态通知,结束共享会话或者继续共享在第二发起终端上继续播放的会话内容。根据本发明实施例,能够共享发起终端观看的CoD内容,并且在共享内容发起方的显示终端发生转移时,能够让内容共享AS感知,保证共享会话的连续性。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共享内容的设备。
技术领域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互联网协议电视领域,更具体地说,本发明涉及互联网协议电视中共享内容的方法和设备。
背景技术
IPTV(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互联网协议电视,俗称交互式网络电视,是在IP网络上传送包含电视、视频、文本、图像、数据等,提供QoS(服务质量)/QoE(体验质量)、安全、交互性和可靠性的可管理的多媒体业务。IPTV技术集Internet、多媒体、通信等多种技术于一体,利用宽带网络作为基础设施,以家用电视机、个人电脑、手机等作为主要显示终端,通过IP协议向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节目在内的多种交互型多媒体业务。IPTV最主要的特点在于它改变了传统的单向广播式的媒体传播方式,用户可以按需接收,实现用户与媒体内容提供商的实时交互,从而更好的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
视频共享(Video Share)业务是指用户在通话过程中,向通话对端发起视频共享的业务。共享的对象可以是移动终端通过摄像头实时采集的视频,也可以是其终端上存储的视频片断文件。在通话的过程中,用户可以随机发起和终止该业务。
后来,共享技术进行了扩展,共享内容不限于视频,还可以共享离散的媒体,统称为内容共享(Content share)。
通常,内容共享通过下述过程来实现:
(1-2)共享发起方终端发起INVITE请求,INVITE请求中标明要使用的媒体类型。请求经应用服务器(Application Server,简称“AS”)转发到达共享接收方。Accept-Contact头域带有“+g.3gpp.cs-voice”特征标识,表示发起的是视频共享业务。
(3-5)共享接收方终端收到共享发起方的INVITE请求,发送183消息给AS,在消息的SDP信息中包含有接收方终端接收的媒体流类型和编码方式。AS收到183消息后发送PRACK消息到共享接收方终端,共享接收方终端发送PRACK的200OK响应。
(6-8)AS会发送183请求给共享发起方终端,发起方终端收到183消息后发送PRACK消息到AS,AS发送PRACK的200OK响应。该步骤与步骤(3-5)不存在时序关系。
(9-10)共享发起方终端预留资源成功后,会发送UPDATE消息通知共享接收方终端。
(11-12)共享接收方终端收到UPDATE消息,并且自己的资源预留成功后,会向共享发起方发送200OK响应消息。
(13-14)共享接收方终端发送180消息给共享发起方终端,同时提示共享接收方终端收到请求消息。
(15-16)共享接收方用户接受了共享,共享接收方终端发送200OK消息,响应INVITE消息。
(17-18)共享发起方终端发送ACK消息确认会话建立。共享发起方终端通过RTP报文进行实时视频的共享。
(19-20)共享的某一方终端发送BYE消息,结束视频共享。
(21-22)收到BYE消息的终端发送BYE消息的200OK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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