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710272753.1 | 申请日: | 2017-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4775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03 |
发明(设计)人: | 朱印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M1/73;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林锦澜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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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终端 | ||
1.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包括: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和中框;所述中框包括依次相连的上边框、左边框、下边框和右边框;所述第一显示屏的第一左边缘与所述中框的所述左边框相接,所述第一显示屏的第一右边缘与所述中框的所述右边框相接;所述第一显示屏的第一上边缘与所述中框的上边缘相接;所述第一显示屏的第一下边缘与所述第二显示屏的第二上边缘相接;所述第二显示屏的第二下边缘与所述中框的所述下边框相接;
所述终端还包括玻璃盖板;所述玻璃盖板位于所述第一显示屏和所述第二显示屏之上;所述玻璃盖板的上边缘与所述中框的上边框相接;所述玻璃盖板的下边缘与所述中框的下边框相接;所述玻璃盖板的左边缘与所述中框的左边框相接;所述玻璃盖板的右边缘与所述中框的右边框相接;
其中,所述第一左边缘的长度等于所述第一右边缘的长度,所述第二显示屏的第二左边缘的长度等于所述第二显示屏的第二右边缘的长度,所述第一左边缘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左边缘的长度,所述第一下边缘的长度大于所述第二上边缘的长度,所述第二左边缘与所述中框之间的区域和所述第二右边缘与所述中框之间的区域用于设置前置摄像头、听筒、麦克风、距离传感器、光传感器中的至少一个;
所述第一显示屏与所述第二显示屏之间的区域通过遮挡或黑色处理设置为不透光的,或者,所述第一下边缘或所述第二上边缘中的至少一行像素点通过软件设计控制为不发光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还包括第一屏幕驱动单元、第二屏幕驱动单元和处理单元;
所述第一屏幕驱动单元和所述第二屏幕驱动单元相连,所述第一显示屏和所述第一屏幕驱动单元相连,所述第二显示屏和所述第二屏幕驱动单元相连,所述第一屏幕驱动单元用于控制所述第一显示屏的显示,所述第二屏幕驱动单元用于控制所述第二显示屏的显示;
或,
所述第一屏幕驱动单元和所述处理单元相连,所述第二屏幕驱动单元和所述处理单元相连,所述第一显示屏和所述第一屏幕驱动单元相连,所述第二显示屏和所述第二屏幕驱动单元相连,所述处理单元用于控制所述第一屏幕驱动单元驱动所述第一显示屏的显示,所述处理单元用于控制所述第二屏幕驱动单元驱动所述第二显示屏的显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屏和所述第二显示屏的材质相同或不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显示屏的材质为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屏的面积大于所述第二显示屏的面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屏用于实现所述终端的操作系统的显示功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终端空闲时,所述第二显示屏用于实现预定功能的显示功能;
或,
在所述第一显示屏工作时,所述第二显示屏用于实现终端的虚拟按键的显示功能;
或,
在所述第一显示屏工作时,所述第二显示屏用于实现对所述第一显示屏的辅助显示功能。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屏为矩形,所述第二显示屏为矩形;
所述第一显示屏的第一下边缘和所述第二显示屏的第二上边缘的长度相等。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显示屏的第一上边缘对应的两个顶角为圆角;
所述第二显示屏的第二下边缘对应的两个顶角为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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