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煤直接液化的方法及其系统和煤直接液化产生的尾气的换热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0257096.3 | 申请日: | 2017-04-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728150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13 |
发明(设计)人: | 李初福;秦光书;王喜武;李国涛;郜丽娟;张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G1/00 | 分类号: | C10G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刘淼;严政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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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直接 液化 方法 及其 系统 产生 尾气 | ||
1.一种煤直接液化的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
(1)将由油煤浆加热炉加热后的油煤浆和由氢气加热炉加热后的氢气送至直接液化反应器中进行直接液化反应;
(2)将直接液化反应所得的尾气进行急冷处理并气液分离,得到第一尾气;
其特征在于,(i)将所述第一尾气与送至油煤浆加热炉前的油煤浆进行换热,得到换热后的第二尾气;将所述第二尾气与加氢稳定进料油进行换热,得到换热后的第三尾气;将所述第三尾气与送至氢气加热炉前的氢气进行换热,得到换热后的第四尾气,并对第四尾气进行空冷;
或者,(ii)将所述第一尾气与加氢稳定进料油进行换热,得到换热后的第二尾气;将所述第二尾气与送至油煤浆加热炉前的油煤浆进行换热,得到换热后的第三尾气;将所述第三尾气与送至氢气加热炉前的氢气进行换热,得到换热后的第四尾气,并对第四尾气进行空冷;
其中,所述第一尾气的温度第二尾气的温度第三尾气的温度第四尾气的温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二尾气的温度为300-380℃;
所述第三尾气的温度为240-300℃;
所述第四尾气的温度为150-24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二尾气的温度为320-350℃;
所述第三尾气的温度为250-300℃;
所述第四尾气的温度为180-220℃。
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尾气的温度为380-45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尾气的温度为400-440℃。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方法,其中,换热前的油煤浆的温度为170-20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方式(i)中换热后的油煤浆的温度为260-290℃;方式(ii)中换热后的油煤浆的温度为260-290℃。
8.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换热前的加氢稳定进料油的温度为200-230℃。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方式(i)中换热后的加氢稳定进料油的温度为240-270℃;方式(ii)中换热后的加氢稳定进料油的温度为240-270℃。
10.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第三尾气换热前的氢气的温度为110-140℃。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第三尾气换热后的氢气的温度为230-260℃。
12.根据权利要求1-3、5、7、9和11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直接液化反应的条件包括:温度为450-480℃,反应压力为15-20MPa。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油煤浆的浓度为40-50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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