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延长鲜香菇保鲜期的预处理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710246915.4 | 申请日: | 2017-04-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829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8 |
| 发明(设计)人: | 郜海燕;周拥军;陈杭君;穆宏磊;房祥军;韩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
| 主分类号: | A23B7/02 | 分类号: | A23B7/02;A23B7/154;A23B7/152 |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3109 | 代理人: | 尉伟敏,司敏 |
| 地址: | 31002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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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延长 香菇 保鲜 预处理 方法 | ||
1.一种延长鲜香菇保鲜期的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骤进行:
(1)预冷与适度失水同步处理:将新鲜采收的香菇采用冷风的方式进行预冷与适度失水同步处理,预冷至3~5℃,同时使香菇失水率达到7%~9%,
(2)植物精油与臭氧同步处理:将预冷与失水处理后的香菇置入塑料容器内,加入适量的异硫氰酸烯丙酯,立即密闭容器;同时由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通入密闭容器中,处理时间为不少于30min,
(3)减压包装:将步骤(2)处理完毕的香菇装入保鲜袋中进行抽气减压处理,使保鲜袋内压力达到0.01-0.03MPa,将袋口封紧,
(4)贮藏:处理结束,置于2~4℃的条件下贮藏,直至贮藏期结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延长鲜香菇保鲜期的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中预冷与适度失水同步处理时间不宜超过36h。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延长鲜香菇保鲜期的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异硫氰酸烯丙酯的用量相对容器体积计为7-9μL/L,臭氧处理的浓度为2~4pp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延长鲜香菇保鲜期的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保鲜袋的材料为0.05~0.06mm厚度的聚乙烯保鲜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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