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链路恢复方法、装置和通信节点有效
申请号: | 201710242289.1 | 申请日: | 2017-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9638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7-19 |
发明(设计)人: | 杜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41/0663 | 分类号: | H04L41/0663;H04L41/0681;H04L12/28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谭晓欣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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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恢复 方法 装置 通信 节点 | ||
1.一种链路恢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若确定当前链路为快速接入数字终端G.FAST线路建链模式回退,确定所述当前链路的恢复时间,所述G.FAST线路建链模式回退为:在所述当前链路的终端和网元端均支持G.FAST模式时,所述当前链路以超高速数字用户线路VDSL2模式进行建链的情况;
根据所述恢复时间和预设链路恢复方法将所述当前链路建链为G.FAST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若确定当前链路为G.FAST线路建链模式回退,确定所述当前链路的恢复时间之前,包括:
若当前链路不为初次链路建立成功,获取所述当前链路的历史链路建立模式记录;
若所述历史链路建立模式记录中存在链路建立为G.FAST模式的记录,则确定所述当前链路为G.FAST线路建链模式回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若确定当前链路为G.FAST线路建链模式回退,确定所述当前链路的恢复时间之前,包括:
若所述当前链路为初次链路建立成功,获取当前链路的网元端和终端的协议能力集;
若根据所述网元端和终端的协议能力集确定所述网元端和终端均支持G.FAST模式,获取所述当前链路的历史失败建链次数;
若所述历史失败建链次数大于等于建链次数阈值,获取当前链路的电气长度;
若所述当前链路的电气长度大于等于预设电气长度阈值,则确定当前链路为G.FAST线路建链模式回退。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当前链路的恢复时间,包括:
若当前链路的链路恢复推迟时间大于第一预设时间,所述恢复时间为第二预设时间,所述链路恢复推迟时间为将当前链路的恢复时间推迟的时间总和;
若所述当前链路的链路恢复推迟时间小于等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间,获取所述当前链路在第三预设时间内的带宽使用信息;
若所述当前链路在第三预设时间内的带宽使用信息小于等于预设门限值,所述恢复时间为当前时间;
若所述当前链路在第三预设时间内的带宽使用信息大于预设门限值,将当前链路的链路恢复推迟时间推迟第四预设时间,判断推迟第四预设时间后的链路恢复推迟时间是否大于所述第一预设时间,直到确定所述当前链路的恢复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恢复时间和预设链路恢复方法将所述当前链路建链为G.FAST模式,包括:
若在所述恢复时间确定当前链路的恢复次数大于等于预设门限次数,则确定当前链路恢复失败,若所述当前链路的恢复次数小于预设门限次数,强制当前链路重新进行链路建立;
若重新建立后的链路的建链模式为G.FAST模式,则确定当前链路恢复成功;
若重新建立后的链路的建链模式不为G.FAST模式,将所述恢复次数加一,确定恢复次数加一后的次数是否大于等于预设门限次数,直到确定所述当前链路建链为G.FAST模式或当前链路恢复失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状态查询命令,查询当前链路的运行状态,获得查询结果,所述查询结果包括以下信息中的一种或多种:当前链路是否存在G.FAST线路建链模式回退的状态、当前链路的历史回退状态时间和当前链路的建链模式恢复时间;
发送查询结果给运营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发送上报通知给网管,所述上报通知包括:当前链路存在G.FAST线路建链模式回退、或当前链路恢复成功通知、或当前链路恢复失败通知。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获取当前链路的网元端和终端的协议能力集之后,还包括:
若根据所述网元端和终端的协议能力集确定所述网元端不支持G.FAST协议或所述终端不支持G.FAST协议,则确定当前链路不为G.FAST线路建链模式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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