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除草杀虫剂在审
申请号: | 201710228653.9 | 申请日: | 2017-04-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796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23 |
发明(设计)人: | 徐益峰;方润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省益农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57/20 | 分类号: | A01N57/20;A01N39/04;A01N43/90;A01N47/30;A01P13/00;A01P7/04;A01P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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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除草 杀虫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农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除草杀虫剂。
背景技术
草甘膦是一种高效低毒的芽后灭生性除草剂,是目前国内除草剂产量最大的品种。草甘膦的除草机理是通过内吸传导作用而将杂草杀手,因而对人和动物无毒无害。另外,草甘膦入土后易被微生物降解,不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因此草甘膦是一种高效、广谱、低毒且环境友好的灭生性除草剂。草甘膦是通过茎叶吸收后传导到植物各部位的,可防除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草本和灌木等40多科的植物。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对土壤中潜藏的种子和土壤微生物无不良影响。基于以上众多优点,草甘膦一经问世就得到了广泛推广应用,特别是转基因作物的大面积种植,更使得全球对草甘膦的需求不断增长。目前,草甘膦的使用效果通常在7天左右被喷施的杂草才开始死亡。特别在冬春低温天气使用,往往要15到20天杂草才开始死亡。并且,草甘膦的使用效果强烈的依赖于天气,其不耐雨水冲刷。要求在草甘膦的使用后,至少8小时没有下雨,否则要重新施药。
阿维菌素对螨类和昆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的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螨类成虫、若虫和昆虫幼虫与阿维菌素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因不引起昆虫迅速脱水,所以阿维菌素致死作用较缓慢。阿维菌素对捕食性昆虫和寄生天敌虽有直接触杀作用,但因植物表面残留少,因此对益虫的损伤很小。阿维菌素在土内被土壤吸附不会移动,并且被微生物分解,因而在环境中无累积作用,可以作为综合防治的一个组成部分。调制容易,将制剂倒入水中稍加搅拌即可使用,对作物亦较安全。
随着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农民在农业生产中也大量运用高科技产品,生物农药、农药混剂等一系列化学产品广泛应用,但是使用时常常单独使用除草剂或者单独使用杀虫剂,导致药剂的功效比较单一,预防、治疗的效果不是很好,对于使用者来说也比较麻烦,通常需要使用者多次的劳作,工作强度较大,因此需要制备一种广谱高效的除草杀虫二合一的高效制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除草效果好、毒性小、杀虫和杀草谱广且易分解的除草杀虫剂。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除草杀虫剂,所述除草杀虫剂以88%草甘膦铵盐、5%二甲四氯、阿维菌素和丁醚脲为有效成分,所述88%草甘膦铵盐、5%二甲四氯、阿维菌素和丁醚脲的重量比为85-94:3-7:2-5:0.1-2。
优选地,所述88%草甘膦铵盐、5%二甲四氯、阿维菌素和丁醚脲的重量比为87-92:4-6:2.5-4:0.2-1.5。
进一步地,所述除草杀虫剂还包括填料、消泡剂、湿润剂和分散剂;所述除草杀虫剂为可溶粒剂。
优选地,所述填料为硫酸铵;所述湿润剂为十二烷基硫酸钠,所述分散剂为木质素磺酸钠,所述消泡剂为有机硅消泡剂。
优选地,所述除草杀虫剂中各成分的重量份为:88%草甘膦铵盐90份、5%二甲四氯5份、阿维菌素3份、丁醚脲1.2份、十二烷基硫酸钠2份、硫酸铵2份、木质素磺酸钠1份、有机硅消泡剂0.5份。
进一步地,所述除草杀虫剂的制备方法为:称取相应重量份的各原料,将88%草甘膦铵盐、5%二甲四氯、阿维菌素、丁醚脲、十二烷基硫酸钠、硫酸铵、木质素磺酸钠混合搅拌均匀,然后加入有机硅消泡剂和适量的水进行捏合,最后送入造粒机挤压造粒成型并进行干燥,干燥颗粒经筛分后装袋即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通过复配,将除草杀虫二合一,协同作用,除草和杀虫效果好,显著提高了药效,从而降低了使用剂量,减少了农民用药成本和劳动强度;复配扩大了除草谱和杀虫谱,且对环境友好,对人畜安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发明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实施例1
一种除草杀虫剂,所述除草杀虫剂以88%草甘膦铵盐、5%二甲四氯、阿维菌素和丁醚脲为有效成分,所述除草杀虫剂中各成分的重量份为:88%草甘膦铵盐90份、5%二甲四氯5份、阿维菌素3份、丁醚脲1.2份、十二烷基硫酸钠2份、硫酸铵2份、木质素磺酸钠1份、有机硅消泡剂0.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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