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管式除尘器及除尘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0220060.8 | 申请日: | 2017-04-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250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07 |
发明(设计)人: | 喻乐飞;范捷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 |
主分类号: | B01D47/06 | 分类号: | B01D47/06;B01D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东方汇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96 | 代理人: | 张淑贤 |
地址: | 100010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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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尘器 除尘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除尘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去除人造板生产等技术领域产生的含尘气体中的游离甲醛、木纤维、单宁等物质的管式除尘器以及包括该管式除尘器的除尘系统。
背景技术
人造板是以木材或其他非木材植物为原料,经一定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单元材料后,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胶合而成的板材或模压制品。人造板主要包括胶合板、刨花(碎料)板和纤维板等三大类产品,其延伸产品和深加工产品达上百种。人造板的诞生,标志着木材加工现代化时期的开始,使过程从单纯改变木材形状发展到改善木材性质。此外,人造板还可提高木材的综合利用率,1立方米人造板可代替3~5立方米原木使用。
现有的人造板生产厂家在木纤维干燥系统基本采用干燥旋风分离器,木纤维干燥系统经旋风分离器进行旋风分离后排放的气体能达到国家标准对旋风分离器单位排尘量的要求,但是,由于干燥系统风量大、流速快、旋风分离器处理木纤维量大,绝对排尘量较大,直接的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例如,现有大中型人造板生产企业中木材经热磨或刨花干燥处理后的纤维量都较大,每小时的处理纤维量大约在20~35吨左右,干燥系统风量大约在300,000~600,000m3/h,局限于干燥旋风分离器的处理效率,部分干燥后的纤维与旋风分离器一并排出,即便按旋风分离器分离效率98%~99%计算,飘走的纤维达到4~8t/h。
因此,如何对纤维干燥系统进行设计,是众人造板生产企业亟需解决的难题,也是在环境污保护亟待解决的大事。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管式除尘器,能够有效去除含尘气体中的游离甲醛、木纤维、单宁等污染物。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管式除尘器,所述管式除尘器包括壳体、开设在所述壳体上端的进气口、以及开设在所述壳体下端的出气口和出水口,所述壳体内从上到下依次形成有相互连通的第一除尘室和储水腔,所述进气口与所述第一除尘室的上端连通,所述出气口和出水口均开设在所述储水腔的侧壁上,所述第一除尘室包括上大下小的圆锥形的第一内壁,所述第一除尘室内设置有能够在所述第一内壁上形成涡流式的向下移动的水雾层的第一喷淋装置。
优选地,所述第一除尘室还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内壁的上方并且与所述第一内壁连接的第二内壁,所述第二内壁为圆柱面,且所述第二内壁的直径等于所述第一内壁的上端的直径,所述第一喷淋装置在所述第二内壁上形成涡流式的水雾层,所述水雾层依次沿第二内壁和第一内壁旋转向下流动。
优选地,所述第一除尘室还具有位于所述第二内壁的上方并且与所述第二内壁连接的第三内壁,所述第三内壁的形状为上小下大的圆锥形,所述第三内壁的下端的直径与第二内壁的直径相等,所述进气口与所述第三内壁的上端连通,所述第一内壁、第二内壁和第三内壁同轴设置。
优选地,所述第一喷淋装置设置在所述第三内壁处,所述第一喷淋装置在所述第三内壁上形成涡流式的水雾层,所述水雾层依次沿所述第三内壁、第二内壁和第一内壁旋转向下流动。
优选地,所述管式除尘器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壳体内的第二除尘室,所述第二除尘室位于所述第一除尘室与所述储水腔之间并且连通所述第一除尘室与所述储水腔,所述第二除尘室的结构与所述第一除尘室的结构相同,在所述第二除尘室内安装有第二喷淋装置,所述第二喷淋装置在所述第二除尘室内形成水雾。
优选地,所述第二喷淋装置在所述第二除尘室的圆柱形内壁形成涡流式的水雾层,所述水雾层依次沿所述第二除尘室的圆柱形内壁和圆锥形内壁旋转向下流动。
优选地,所述第一喷淋装置和第二喷淋装置均包括多个沿壳体的内壁均布的喷嘴和向所述喷嘴供水的管路,所述喷嘴的角度均与壳体的内壁相切。
优选地,所述储水腔的侧壁上设置有与所述储水腔连通的连管,所述连管水平设置,所述储水腔的侧壁上与所述连管连接的开口的上部形成所述出气口,所述储水腔的侧壁上与所述连管连接的开口的下部形成所述出水口。
优选地,所述储水腔的侧壁的底部开设有污泥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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